斯通纳_《斯通,与另一个斯通》读后感10篇


文摘大全 2020-07-06 12:04:13 文摘大全
[摘要]《斯通,与另一个斯通》是一本由(美)亚伯拉罕·维基斯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 50元,页数:55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斯通,与另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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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通,与另一个斯通》读后感10篇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是一本由(美)亚伯拉罕·维基斯著作,南海出版公司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50元,页数:559,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读后感(一):世界上一个苍凉的角落

  这本书让我想起了很多,故事的设置有点像《追风筝的人》,有些孤独的议论又有点像《童年》,大篇有点瑰丽的描写又有点像《百年孤独》。同样是战争流离下的凄凉的无力的故事,这本书在我心里比《追》要好,好得多。

  故事有两根明显的主线,自己和弟弟的成长,包括人生理想和性格塑造,发生在埃塞俄比亚的政治动乱。

  自己和弟弟的成长写的生动,甚至还有一点点美丽。尽管母亲离世,父亲抛弃了他们,作者以一种轻松的口吻在描写他们的童年,几乎完美的父亲母亲,爱他们的亲人和朋友,甚至珍斯特这样一个有点悲剧让人生厌的角色在故事刚开始还是一个明眸善睐的女孩,而政治上的一切变动似乎都与他们无关,皇帝和他的吉娃娃,只是用一个不求甚解的故事带过。

  但政变,不停地战争与暴动,于埃塞俄比亚的人民究竟是幸运还是不幸,没有人知道。但这些事却渐渐改变了我和湿婆的命运。

  故事里我打死了一个军官,有些像《飘》里的郝思嘉打死一名北方军官。但是我是犹疑的,他始终在思考着人性的邪恶和善良,在疑问,在相信。

  故事更加深刻的主题明显是它的悲剧主题,所有的蛛丝马迹汇在一起,成了一个巨大的悲剧。湿婆的离去为这场悲剧演奏了最强音。人生的无可奈何,无法用个人的双手去动摇,每一个选择,每一次执迷不悟,都将酿成日后的悲剧。

  每当我看到这样的故事,我就会觉得无比凄凉,我和湿婆是幸运的,没有受到战火的摧残,熬过了最黑暗的时刻。但其他的孩子们呢,会不会倒在了黑漆漆的街头,或者忍受着那样残忍的残忍的人生。

  更让人悲伤的是,人类这样渺小,渺小又孤独的生物,可能是这诡谲的世界里第一批也是最后一批的呼吸着的思考着的生物,被命运的大手推着,每一丝阳光,每一次呼吸,都是幸运的而又不幸的存在。世界上最悲凉的角落。

  幸而我还年轻,可以把无边的思绪寄托于最最无意义的事上。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读后感(二):在流亡中成长的《双生石》(谭光磊)

  书有些厚,才看了一点,就想在网上了解下这个作家,却搜到了这篇应该是版权代理人写的东东,才知道台版书名叫“双生石”,才知道一本书的出版过程还挺好玩。贴完了回去继续看书(分割线以下为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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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书是印度裔医生作家亚伯拉罕‧佛吉斯的第一本小说,也有些许自传色彩。他生长于埃塞俄比亚,后来到印度的马德拉斯攻读医科,并随父母移民美国。他曾参加爱荷华大学的小说创作班,却先出版了两本回忆录,其中《我的祖国:一个医生的故事》(My Own Country: A Doctor"s Story)自述他几度迁居的离散(diaspora)经验、对国家和故乡的认同/错乱,还有身在非洲对抗艾滋病肆虐狂潮的故事,为他赢得一座美国国家书评大奖的提名。他的第二本书《网球同伴》(The Tennis Partner)则回忆友人死亡的经验,并探索医师用药不当的问题。

  而在这同时,佛吉斯始撰写着他的第一部长篇小说《双生石》,历经十年锤炼,在 2008 年6月初完稿,距离当初经纪人玛丽‧艾文思(Mary Evans)与 Knopf 谈成书约,转眼已过了六七年。Knopf 总编辑索尼‧梅塔(Sonny Mehta)读完书稿后,掩卷叹道:“此等杰作,一生难得几回!”这话从别人口中说出或许不足为奇,但梅塔是当今纽约出版界资历最显赫、经验最丰富、品味 也最顶尖的编辑人之一,而 Knopf 又是全美国最拔尖的文学出版社,能让他说出“一生难得几回”,谈何容易? 梅塔随即宣布将于 2009 年2月推出《双生石》,精装首印量 150,000 册。同年底,蓝登书屋结构重整,梅塔成为集团内三巨头之首,除了原本的 Knopf 班底,还增添了 Doubleday 出版社的超级明星编辑团队,包括前 Putnam 出版社总裁菲丽丝‧葛兰(Phyllis Grann)、南‧泰丽丝(Nan A. Talese)和《巴别塔之犬》的新任编辑艾莉森‧卡拉汉(Allison Callahan)等人。《双生石》成了 2009 年美国第一季书市最受期待的文学小说,并且毫无意外地被选为独立书商协会二月份头号选书(#1 IndieNext Pick)。

  《双生石》书 稿出炉时,正值洛杉矶的美国书展。近年来 BEA 与伦敦书展距离太近,已逐渐失去版权交易的优势,也越来越少外国出版社参加。正当各国出版人纷纷抱怨书展“没啥看头”的时候,《双生石》书稿堂皇登场,立 即震撼所有国际出版人。一位西班牙出版社总编风尘仆仆抵达洛城,晚上排满行程,还带了稿子要进旅馆看。这时书探把《双生石》传给她,斩钉截铁告诉她:“你马上开始看。”不看还好,她一看就入了迷,最后索性把晚上全部的会议取消,窝在旅馆里看得痛快,“忘记自己是在工作”。

  小说的剧情跨越五十年、三大洲,讲述一对双胞胎兄弟一辈子的爱恨情仇,他们出生于埃塞俄比亚,是一个印度修女和英国医师的私生后代。《双生石》具有通俗小说的明快节奏,又有恢弘的史诗格局,写一个医生的成长、流亡、异国的经验和政治的迫害,遭遇的背叛与悲剧的谋杀,既有约翰厄文《心尘往事》的丰沛情感和幽默、《追风筝的孩子》的异乡成长和美国梦,更有毛姆《人性枷锁》、奈波尔《大河湾》和芭芭拉‧金索佛《毒木圣经》的文学高度。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读后感(三):与生命的洪流相比,政治永远只是无谓的浪花

  我始终执着于珍妮特的年少无知,与生命的洪流相比,政治永远只是无谓的浪花;罗西娜的残忍愚昧,伤害别人永远无法使自己内心得到平伏。而她们就是那个悲剧的开端。为什么生命中总有女人这种愚昧无知的动物呢。不想表达性别歧视,但是不得不提一件让我影响深刻的事例:9年前我被派去和人搭档调查货站的接货量,按照惯例这些是每个车站的资料,你可能得到这个数字也可能得不到,但是我们去了6个车站,巧合的是,接待我们的人三男三女,在一阵寒暄加上套近乎之后,我们最终只从三位好心的女士那里得到了我们想要的数字。和我搭档的前辈告诉我,事实就是这样,女人往往容易被打动,而男人往往容易更加“固执”。

  生命中很多能够打动我的女人,但是她们往往让我无法理解,为什么看起来如此简单的错误,她们却要反复的去犯,恰恰她们这些让我无法理解的生物却能吸引我,永远没有理解,也许正是我难以理解她们,我也没什么女人缘。

  当最终我学会了按照她们的方式去打动她们。但是我总觉得为什么她们总会被表象所迷惑,为什么不看到背后的东西。

  我想如果我懂了,也就是所谓的理解了,本来希望在书中找到答案,最后还是没找到,珍妮特最后还是默默的死去了,她没在给她的故事留下什么。最后让我略略失望。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读后感(四):《斯通,与另一个斯通》:揭开二元的痂

  凡事有缘起,而一切源于秘密,为人称道而当事人不自知的,以及那些不为人所知的。《斯通,与另一个斯通》,作为一本被奥巴马总统选为的假期读物,沿着成长的脉络在蒙太奇的切换和回放之间切割成一个个不规则的图形,捧着近五十万字关于斯通家族的人生日记好像窥视着他们的秘密,慢慢的拼凑,最终的结局剥离了尘埃与漂浮,一杯清亮亮的水澄明了过往,又活了一世那般。

  病人只能知道故事的开始,但医生却预知了故事的结局。也许正是职业所致,在托马斯·斯通斩断了手指之时,也分离了那个贴着理性、审慎、冷静、自命不凡标签的他,而酒神附体委身于欲望之声。怀疑总是尾随着信仰。被圣洁光环围拢的上帝的忠实信徒——玛丽·约瑟夫·普雷斯修女在生命之门徘徊,上帝却依然在斯通心中以骗子自居。一切都是悲剧。牛顿第四运动定律昭示:当棍子伸进洞穴,就会产生新的灵魂——不是棍子,就是洞穴。当朦胧的肉体欢愉将玛丽送到死亡的国度,戛然停止的生命伴随着上帝恩宠的降临。

  马里恩-湿婆兄弟,同呼吸共命运,牵一发动二身的基因序列填补了托马斯·斯通的不在场,连体兄弟二人即分有了两个斯通的不同特质。“我们一出生就被分离,那根将我们连成一体的肉柱在最初就被切断。有谁能说湿婆那特立独行、自我封闭、与世无求的个性不是源于那场分离?有谁能说我的躁动不安和时常若有所失之感不是始于那个分离的时刻?但最终,我们依然是一体,无论喜欢与否,注定相连。”相连着的除了奇异的纽带降生的幸运,更多的是命运作弄的不幸。湿婆让珍妮特身陷囹圄,而她却同宿命一同刺杀了马里恩。托马斯·斯通的逃避正重演了其父亲的悲剧,他念诵《天主经》和《圣母经》,好似母亲声音的共鸣。父亲的色欲谋杀了母亲,误将肺结核当梅毒治疗,吞下再多的药水无异于饮鸩止渴。令人哑然的是,同样的桥段也在马里恩与珍妮特之间上演。斯通家族在情感与疾病的漩涡中重蹈覆辙,他们对恐惧、爱情和杀戮远比枪声更加令人震惊。即使再精湛的医疗技术,也不可能修补一对兄弟之间的创伤。直到珍妮特死亡,作为马里恩-湿婆兄弟余生转折的分割线才露出端倪。

  斯通的缺席对于小说来说并不突兀,马里恩-湿婆二人分别代表两个斯通轮番登场,生命中处处是征兆,因缘如惊鸿一瞥。赫玛代替了玛丽修女,神祇与灵感的传递飘渺而来:“赫玛终于知道,多年以来在她临入梦乡的那一刻隐约听见的对她的呼唤其实来自她的孩子们,是他们在尚未出生时,向她大声呼喊:我们要降临了。”戈什在马里恩-湿婆兄弟二人尚未成人之前代替了其父的地位,他将马里恩带入了一个虽然不是秘密,但却被隐藏起来的世界。在那个世界里,人需要向导、需要知道自己找寻的是什么,以及怎么去找寻,需要尽力去认识周围的世界,直到那指导着在患者胸口叩诊的双手、引导着感受患者肝大脾大的手指,那颗教会做人的心静止。

  《路加福音》中有言:你们要努力进窄门。虚无地从人间圈出了一块禁地,称之以天堂一类的名字,把门收得不近人情的狭窄,而叫你拼命钻进去,名之为德行、修行,或别的什么——这是基督教或任何宗教的神圣悲剧。玛丽修女和马里恩的悲剧就昭示了这一个悲剧的一星小小的火花。基督教圣经所说,“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那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如今证实了人世的出发点原本就是谬误。另外,在大悲剧之下,反倒实现了与基督教的优势逆行的错误:在现实俗世中貌似迟缓实为激进的生存。文明史即是书写了一段压抑史,斯通与玛丽、马里恩与珍妮特的突发爱恋蝴蝶相应那般触发了家族的跌宕,迷星医院作为承载枯萎的容器,凝聚了生命的张力、坚韧和脆弱。健康与疾病之间的距离,生死只是一门之隔。于是,死亡与救赎一直是迷星医院的主题。人总是在父亲去世那天,才成为真正的男子汉。戈什的离世让马里恩迅速成长为一名出色的外科医生,他熟稔处理急症时,唯有安慰通过耳朵进行;富人的过错用钱来掩盖,医生的过错用土来掩埋。从非洲到美国再到非洲,地缘决定了他的命运,乡愁斩不断情思。在经历了种族的困惑、政变与暴乱之后,他始终相信上帝的存在一直在逐渐放缓长期压抑的痛苦;用脚铃说话、可以踏着如蜂蜜采蜜般复杂的舞步翩然起舞的湿婆投身于研究妇女隐私病的治疗,还要追溯到孩童时期经常在爬山时看到的那个害羞的女孩,每走一步都会有尿液滴到地上,散发着难闻的气味,但它却在湿婆心中荡出的涟漪。

  生命是唯一焦点和全部意义所在,医生也不过是用来救治生命的仪器而已。就像《约伯记》中,约伯对上帝说,你应该把我直接从子宫带入坟墓!为什么要中间这段,为什么给我生命,假如活着只是去遭受苦难?神迹降临人间时生命能量的喷涌,将一切留待命运的抉择。《圣经》治愈不了疾病,也不能抵抗饥饿。玛丽修女虔诚的祷告也没能逃避“死于医生之手,安于耶稣之怀”的终结而换来一份圣特蕾莎的狂喜式的良方。事情朝着命运的暗语发展,暗流汹涌袭来,直到湿婆牺牲自己与马里恩重新归于一体,发现戈什藏在画框里的身世之谜,才深感一生都在修补生命的破陋,而一直寻找的,其实早已失去。

  决定一个人命运的,不只有他的行为,还有他的缺憾。死亡的悲剧就在于生命中还有尚未实现的夙愿。让生命更美好是玛丽修女一直秉持的生命箴言,也成了托马斯·斯通被阻拦在记忆之外,面对着时间的裂隙与空间的躁动而长期失语的干涩嗓音。一个人需要隐藏多少秘密,才能巧妙地度过一生。离神圣很近,却仍有那么多人,因心事过重,而走不动,就像斯通拿着电话筒的尴尬,在人生的赌博里,筹码唯有赤裸裸的真相。模拟着往事清零,浸泡在盛满暗浊液体玻璃瓶中的断指和隐约疼痛的伤口却如数家珍,哼唱着离散的挽歌。

  2013.10 书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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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读后感(五):人生在世便是相逢

  文/***

  “你尽情地哭吧,尽情哭到心灵宁静为止。折磨你的这种痛苦,并非只是你一个人的苦,而是所有人都会承受的苦。”

  —濑户内寂听《人生在世便是相逢》

  “人生在世便是相逢”,日本天台宗尼僧濑户内寂听的这句禅语送给马里恩和湿婆这对孪生兄弟该有多么合适!他们曾经是连体婴儿,曾经在母体里头顶着头,曾经如此轻易地出生便相逢,曾经同时出现在一本叫做《斯通,与另一个斯通》的书里。作者是埃塞俄比亚裔医学专家和作家亚伯拉罕.维基斯,如今是美国斯坦福大学医学院教授。

  若想在世界地图上将印度和埃塞俄比亚连成一条直线,不知要经过多少象征性的大陆、山脉和河流。再从这块非洲土地去美国的话就要横穿大西洋,翻越半个地球。世界上没有人愿意完成这趟不可能的迁徙,可宿命却偏偏降临在斯通家族的身上,他们不知不觉地走完了这条宛若生命脉络的人生之旅,也成就了一场令人动容的旷世家族传奇。

  故事要从信仰笃定的印度修女普雷斯与生性傲慢、业务精湛的英国外科医生斯通在“卡兰古特”号破邮船上相逢说起。沾染疾病的斯通先生受到了普雷斯嬷嬷无微不至的关照。当他们在亚的斯亚贝的迷星医院再度相逢时,两情相悦已是水道渠成。就在我们替普雷斯是否放弃信仰与斯通在一起的纠结时,普雷斯因难产而死,斯通落荒而逃。双胞胎男婴出生即成孤儿,幸亏有赫玛和戈什医生收养了他们。可修女如何怀孕?斯通为何落跑?是遗留在故事里的当事人与置身事外的读者共同关注的謎题。作者维基斯在将读者的视野锁定在这条线索上之后,便引领众人走进了神秘的非洲世界,领略异域风情。

  饥饿、贫困和疾病仿佛是非洲大陆的代名词。医疗水平之低下令人震惊:一次感冒就可能丧命,一次阑尾炎摘除手术都可能将命丢在手术台上,艾滋病或其它疫病更是让人谈病色变。由几位技艺超群的外国医生组建的“迷星医院”是死亡与生命的中转站,这里对于柔弱的妇女和儿童尤显珍贵。“迷星”在原文中是“missing”,喻意为鲜活的生命可以在一线之间丢弃也可以从死神手中夺回。维基斯站在医生的立场上不断地诠释医学科学的进步与完善的重要性,为濒临死亡的生命开拓了一条延长线。小说中很重要的一个主题是健康与生命,以及延伸出来的医生救死扶伤的神圣天职。就像斯通为手术而丢掉一个手指,戈什身患重疾却顽强与病魔斗争,湿婆也在术后的不良反应中逝去。他们救助无数生命,最终却无人能救回他们的命。可他们曾经那么热爱并且乐于行使医生的职责、道德与良知。书中运用大量篇幅来叙述医学术语与病例,但并未显得拖沓,反倒引起的读者兴趣,产生了与患者同呼吸共命运的思想,生命的张力在本书显得更格外动人。

  任何一个家族故事里都会有一段惊天动地的爱情。可在这本书里,我觉得每段爱情都神奇。融合非洲民族的特色与习惯,爱情便像蒙着面纱的波斯女郎一样神秘。我们不再探讨修女与医生的爱情是否纯洁,赫玛和戈什却是一场真正的爱与被爱。尽管他们是在赫玛收养双胞胎兄弟之后才决定结婚,好像没有经过爱情便直接走进婚姻,而且每年延续一次婚约,但是这场婚姻却坚持走到了最后。不论是外界炮火纷飞还是戈什身陷牢狱,一家人都不离不弃。“执子之手,与子携老”,婚姻长寿的秘诀是相濡以沫,与手拿一张貌似永恒不变的纸质契约无关。赫玛和戈什堪称婚姻世界里的楷模,在其中我们读到了人性的闪光与晶莹。

  最后,我们来谈谈双胞胎兄弟吧。若世界上有一个人与你长得一模一样,你会做何感想?每个人都想成为世界的唯一,湿婆和马里恩也不例外。他们外表相同,内心却截然相反。就像马里恩的表白,“我一直循规蹈矩,遵章守法。不做违背常理的事,而他从来不守规矩,不按常规出牌,结果却是这样。公平的上帝怎么能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上帝是公平的,尽管湿婆夺走了马里恩最心爱的女人,凡事特立独行。可他一生里做得最靠谱的事儿是将自己的肝脏捐给了患病的哥哥马里恩,并从此住在了他的心里。这是一种无法抗拒的自然属性。香港女作家韩丽珠的小说《缝身》讲述的是一个荒诞离奇的社会,要求两个条件合适陌生人将身体缝合在一起生存。这种连接是痛苦的,在孤独浸染的社会里,分离也是痛苦的,人们左右为难。然而,马里恩与湿婆是心身合一,肉体,灵魂不分你我。在两个斯通合二为一之后,共享悲喜,无怨情仇。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是部史诗般的著作,以平民化的视角看待家族变迁,叙述平凡人的悲欢离合。健康与生命,爱与背叛,命运与时代是小说永远不变的主题,哪怕穿越亚洲、非洲和北美洲的土地。人生在世便是相逢,珍惜有缘人,哪怕是位长得一模一样的兄弟。

  已发《新京报》2013/06/22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读后感(六):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

  成长这词说起来总觉得有些沉重,而且势必伴随着痛苦和煎熬。我不是很喜欢看国内的成长小说,那种消费时代物欲奔涌下巨大的孤独感和无力感,使得几乎所有的作品都充斥着一种挥之不去的不安与衰颓。

  事实上,西方文学中成长小说的主题应当是充满了积极意义的,是讲述个体怎样通过生理和心理的种种挫折而成长为走向理性成熟的主体的。也就是说成长小说不应只是对青春迷惘的具体描述,而应当偏重于对个体在精神危机和历经危机后走向成熟的可能的真实表达。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的作者亚伯拉罕•维基斯是美国斯坦福大学医学院的教授。这很难不让人联想到另一位同样拥有医学背景的,描写着发展中国家人物成长作品的作家——出生于喀布尔的卡勒德•胡赛尼。后者出版的《灿烂千阳》、《追风筝的人》都曾给过我巨大的触动,我甚至还清楚的记得在公车上阅读《灿烂千阳》时看到玛利雅姆父亲的信后自己泪流满面的样子。在那个时刻,文字为我垒砌的通向虚拟的围墙真实而坚固,喧嚣的世界与我阅读着的灵魂完全区分开来。我感受到了大时代背景下无法选择的人的宿命——伴随着亲情的离散和爱情的缺失,巨大的失落感瞬间就袭倒了我。这本书至今仍是我向朋友最为推荐的一部小说。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也属于此类作品,小说描写了一九五四年埃塞俄比亚首都的“迷星”医院里,湿婆和马里恩的降生换来的却是母亲普雷斯修女的死亡和父亲托马斯的不辞而别。尽管他们依然被赋予父亲的姓氏——斯通,却成为了妇产科医生赫马和外科医生戈什的孩子。 这最开始有如宿命的悲剧为本书奠定了始终贯穿的死亡基调。如同贫穷和疾病一直摧毁着那个苦难的国家一样,在迷星医院中就诊的痛苦病人、兵变中失败的怀才将领、戛然而止的爱情创伤也一次又一次地重塑着两兄弟的世界,让这对双胞胎逐渐走上了两条完全不同的道路。

  我曾在网上看到这样一句关于柏拉图的话,柏拉图眼中所谓的正义就是一个人在灵魂理性的引导下选择了天性最适合做的那件事,这个人就找到了正义。我觉得这才是成长小说的根基,是主人公最终发现自己对抗生活的勇气。《灿烂千阳》中玛丽雅姆的最终觉醒,终结了罪恶的魔鬼,也把自己从封闭的痛苦中解脱出来。《斯通,与另一个斯通》中父亲戈什的死亡完成了马里恩从男孩走向男人的心理转型,一个患有瘘管疾病的女孩也改变了婆湿整个的人生走向。小说中的死亡和疾病以一种正面的方式改变着两个兄弟,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尽管《斯通与另一个斯通》中埃塞俄比亚的生活充满了苦难,读者却总能从这黑暗中窥视到永不坠落的光明。

  毫无疑问,这光明的根源是他们美好的家庭,是戈什与赫玛能给予两个人的最大的爱和包容。戈什这个父亲的形象与生命中的那些变化一起,承担着两兄弟成长道路上领路人的角色,以积极的方式滋养着他们的内心。小说中戈什为马里恩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阿布•卡萨姆的老人的故事。他有着一双破鞋,每一次要丢鞋却总是遭遇不幸。戈什说幸福的关键不只是承认自己拥有的,更在于承认自我的缺失,这样的乐观也正是他熬过牢狱之灾的关键。正面的态度赋予了马里恩和湿婆积极的人生,也塑造了湿婆为瘘病女人奔走、马里恩在美国奋斗的坚韧起点。

  艾米丽•迪金森有一首名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的诗,诗中表达了世界充满困难,人生空虚渺茫,只有真正的顿悟,才会走向永生。而在小说的最后,马里恩历经了九死一生、生离死别后最终发现他与湿婆又变成了一体,这样的发现给他心灵的安慰,“一度阻泄的生命能量奔涌起来”。这一切并非自我催眠,而是成长结束后人直面生死的解脱和勇气。不能停步等候死神的人,终于能平和的接受自己的过往,接受完整的自我了。

  ecause I Could Not Stop for Death 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

  ecause I could not stop for death

  因为我不能停步等候死神

  He was parking pick me

  他殷勤停车接我

  The carriage was just the two of us

  车厢里只有我们俩

  And "eternal life" with seat

  还有“永生”同座

  We slowly, he knew that without the need for rapid

  我们缓缓而行,他知道无需急促

  I also put aside work

  我也抛开劳作

  And leisure, to return

  和闲暇,以回报

  His manners

  他的礼貌

  We passed the school, coincides with the recess

  我们经过学校,恰逢课间休息

  The children are noisy, on the playground

  孩子们正喧闹,在操场上

  We passed the fields of gazing grain

  我们经过注目凝视的稻谷的田地

  We passed the setting sun

  我们经过沉落的太阳

  Maybe you should say, he passed us by

  也许该说,是他经过我们而去

  Dew and cold makes me quiver

  露水使我颤抖而且发凉

  ecause my clothes, just sheer

  因为我的衣裳,只是薄纱

  And my cape, only tulle

  我的披肩,只是绢网

  We stopped at a house, the house

  我们停在一幢屋前,这屋子

  As a swelling of the ground

  仿佛是隆起的地面

  The roof, barely visible

  屋顶,勉强可见

  Eaves, below the surface of the ground

  屋檐,低于地面

  ince then, several centuries

  从那时算起,已有几个世纪

  eems to short the time of day

  却似乎短过那一天的光阴

  That day, I first guess

  那一天,我初次猜出

  The horse, towards the eternal

  马头,朝向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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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读后感(七):“超个体”小说

  在我的阅读历史里,有一种非常珍贵小说,它能够让我在阅读它的那数夜里做几个好梦,因为当我合上书页进入梦乡的时候,心里安稳而又踏实的明白,书中那些可爱又真实的角色,他们会安安分分的待在他们的故事里,他们的人生有着既定的轨迹,痛苦和悲伤也终究会在最后一页来临之前缓慢消散。当这样一种小说进入结局部分时,无论对于我还是书中的角色们来说,即将迎来的都不会是终结,而是一种完成。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以下简称《斯通》)显然就是这样的小说。

  故事发生于一九五四年的一个傍晚,在埃塞俄比亚首都的一间医院里,驻院护士普雷斯修女的突然分娩带来了两个脆弱而又坚强的生命,分娩的过程是如此的惊心动魄、结局是如此的令人神伤,以至于所有的人都忘了质疑,一个发誓要将自己的全部献给上帝的修女是如何成为这两个孩子的母亲的。就这样,湿婆和马里恩诞生在了这个残酷又不失温暖的世界里。可惜,他们的出生意味着普雷斯修女的死亡,但他们依然被冠上了他们那仓皇而逃的父亲的姓氏——斯通,妇产科医生赫马和外科医生戈什成为了他们新的父母。

  按常理来分,《斯通》可说是一部成长小说,但这部48万余字的小说里所发生的种种悲喜,却无法单单用“成长”来概括。作为斯通兄弟中的哥哥,马里恩是全书的叙述者,通过他的视角,我们看到的是人是如何无力而又被动的被裹挟在时代和地域的夹缝中奔向他们的结局。

  书中不乏悲剧性的人物,女仆罗西娜本性善良,却无法逃脱古老陋习对于思想的控制和驯服,最终对女儿珍妮特犯下了无法弥补的过错;珍妮特在肉体被摧残的同时,精神也无法避免的濒临破碎,她虽然参加了起义军,却对起义的意义和目的毫不关心,对于她来说,她完成的是关于她个人的“伟大”,殊不知,这种对于自我的完成最终变成了伤害他人的武器。

  究竟是什么造就了这些悲剧呢?我想起有一句话叫做“都是社会的错”,被用以讽刺那些不知自省,只是一味将责任推脱与社会的愚蠢行为,但仔细想想,这句话放在这个故事里却并不是毫无道理。在我的印象里,非洲是狂热而又强势的,在那里,人类是气候的土地的附庸,同时也是动乱和暴政的受害者,罗西娜和珍妮特的遭遇让我相信,确实有人无法掌控自己的命运,在历史的洪流里,他们选择闭上眼睛,在时代带来的伤害之下,祈祷反而要比反抗来得更加有效。

  在小说里,来到纽约后的马里恩觉得纽约是一种“超个体”,这个词说的是数量庞大的非洲蚁群,其意识和智慧不在个体蚂蚁,而在蚁群中。“在超个体面前,人类的语言错位而有欠缺。我恍惚觉得曾经做过的一切没有丝毫意义,曾经的生命是浪费。是慢镜头,曾经罕见珍视的东西俯拾即是且低廉,曾经视为飞速发展的不过是鬼宿爬行”,作为“超个体”中的一员,“记忆”成为了马里恩将自己区别于他人的唯一证明。

  我们或许可以将《斯通》称为一本“超个体”小说,记录了人类不断重复的生命历程,对于世界这个超个体来说,它也许大同小异,也许乏善可陈,但是记忆,使它变得与众不同,让人流连忘返。

  小说和电影中出现的文学和艺术作品通常都颇有深意。在村上春树的短篇小说《眠》中,被彻夜阅读的《安娜卡列琳娜》预示了女主角精神和肉体的割裂;在电影《下女》中,波伏娃的《第二性》是千金大小姐的床头读物,可即便向往着精神和个性上的独立自由,大小姐最终还是被男人和家族所困,陷入了妒忌和报复的深渊。

  在《斯通》中,代表着普雷斯修女的圣特雷莎像和一本名为《米德尔马契》的小说尤为显眼。

  历史中的特雷莎是一位西班牙少女,受癫痫病的影响,对宗教狂热沉迷的她每每发病,眼前总会出现类似神迹的幻觉。疾病带来的折磨和幻想中无限接近于上帝的狂喜让特雷莎徘徊在痛苦和快乐的边缘,她将疼痛的原因归结为臆想中的天使用箭射穿她的心脏,称之为“穿心神迹”。在宗教盛行的十七世纪,特雷莎的幻想很快就为她赢得了为数众多的信徒,故被封为圣女。

  《米德尔玛契》是英国作家乔治艾略特的长篇小说,故事描写了少女多萝西亚,医生利德盖特和富二代弗雷德三人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所做出的选择和最终导致的结局。很显然,心无旁骛追求宗教最终却为爱欲所困扰和折磨的多萝西亚的身上有着普雷斯修女的影子;对医学充满了热情却在与人交流方面障碍重重最终酿成悲剧的利德盖特则是斯通兄弟的父亲——托马斯斯通的化身,而小说中唯一可以称之为结局美满的是弗雷德,他就犹如戈什,明白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么,并为得到它而感到由衷的满足和幸福。同时,和《斯通》相似的是,《米德尔玛契》一书同样融合了宗教,医学和政治,它们拥有一个共同的主题,这也是乔治艾略特笔下永恒的控诉——社会令人挫败。

  “那些纯真,那些无忧无虑的日子,原来都是吊在深渊之上。”书中的这句话让我警醒,感到脚底寒气森森,人生无非三种状态:升入天堂,坠入深渊和被吊着,这也恰恰是书中湿婆,马里恩和珍妮特各自的结局。电视剧里哭天抢地的苦情戏属于深渊,《圣经》里的善恶有报属于天堂,我选择在此之间,我选择被吊着。

  《斯通,与另一个斯通》读后感(八):医生天然与文学相通?

  医生天然与文学相通?

  以我的阅读经验,通常这样一本大部头的小说,很难得一开始就进入吸人眼球的戏剧性阶段,往往要先进行铺陈,慢慢展开,等读者充分了解人物个性,事件随时间酝酿到高峰期,这时才会让读者读得津津有味,爱不释手了。但这部小说一开始就颇具戏剧性,甚至会误当成一部浪漫传奇剧,比如读到“斯通医生头一次发现她竟是如此美丽,大而清亮的眼睛似乎含着千言万语”,让人预期的是后面会出现一个感人至深的爱情故事,而且可能美丽而凄悲。我是多么喜爱和期待这样美好的故事啊,似乎已经很久没有读到过了,那种发自灵魂深处的爱情,因对方灵魂之美而引起的爱情。

  这部书难道真应了人们认为医生最容易转行为作家的看法?因为他阅人无数?这是部医学与爱情相融的小说,比如读到“当……的时候,他就已经爱上了她。而爱情之花的绽放则是在她来到埃塞俄比亚和他一起并肩工作的岁月里,此后它从未枯萎。爱意是那样浓烈,未曾有过潮起潮落,这样的波澜不惊使得他七年来一直没有意识到自己的情感,只是把它当成理所当然。”时本以为小说会对他们的爱情大肆渲染,而安排的情节却是普雷斯修女因难产而死,于是一段爱情胎死腹中,但修女的孩子却并没有胎死腹中,而是被赫玛的高超技术救活了。对修女生产时的惊险进行渲染,将外科医生赫玛的举动描绘得象个极限运动家,此刻的她以来自内心的慈悲、友情与医生的职业本性挑战了人的极限,挑战了医生的外科手术极限,所遇到的心理方面的挑战不逊于一个英雄所能遇到的。

  正在期待一个感人的爱情故事,故事的主角却因难产而死,故事远不如我所想象的那样发展下去。(但如果和我预想的一样,那读下去又有什么意思?不能挑战我的想象力。)写到两个连体婴儿的出生,才知原来故事的真正主角刚刚来到。只是一种生命感,唯有在初生婴儿身上能最强烈地感觉到。而一段有可能发生的生死之恋,却在双方都意识到的时候终止了,因女主角的缺席而永远终止,也给深爱着她的男人带来了沉重的打击。在一个人们觉得死亡很常见、已经微不足道的时代读到斯通对爱人之死的反应,你才知道原来人们对自己深爱的人的死仍然是痛不欲生的,甚至会悲痛到责怪上帝。

  这是一本有关生命与死亡的书,而生命与死亡通常总与痛哭与眼泪有关。“生命多么美丽,却又多么残酷。”但是什么原因使西方小说讲述得如此优雅而从容?最初我还以为它至少会具备中国小说《穆斯林的葬礼》那样的煽情(要知道这样的煽情足以让一名中国读者感动了),但却没有那样的感伤,描写很节制也很含蓄内敛,有时候,可读到从普通的外部描写突然转向突升或突降的心理描写,比如:“混血造就极具异国风情的美女,虽然她们的内心大多苦涩不堪。”似乎是作者着意对此进行的修辞。刚读到的小说《失落的秘境》有一处共同点,即书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非常纯挚深情,不管是爱情,还是友情,还是亲情,彼此信任,彼此关爱,似乎是当代中国人之间比较缺乏的情感了,倒象是在一个理想国里才能有的,现代中国人之间的关系已经充满了铜臭味和利益倾向,心灵很难恢复往的纯真了。这部书里的人物要么充满温柔,要么充满柔情,似乎没有不理想的人性,让人向往,这难道是因为他们有信仰的缘故?很少见到人物互相推卸责任,他们大多责己颇严,对人却很宽容,而这些的内在原因也都是处于爱,正如书中所说:“也许他们唯一拥有的,就是信仰”,不象现在的人们,拥有的太多,却失去了信仰。但即使对于信仰,文中也不乏叛逆的言辞,显示了作者的独立思考的能力:“他评判的依据,是我们为减轻人类的痛苦付出了多少。我不相信上帝会在乎我们信仰的是哪个门派的教义。”“这名女子会毅然违背那些有碍、无利的教团指令道出世间最基本的真理,而这样质朴的真理根本不可能在哈里斯所属的那种教会里听到。”我想起前一段时间去过诸多教会,却无一坚持下来,虽然我仍为此反省致疑自己,但却仍然觉得其中不缺少发自内心的判断。比如说遇到某种选择的取舍上,如果只能选其一,面对疾病,到底该选择《圣经》还是医疗器皿?

  呼吸暂停的婴儿,得一刻不停地关注他达两周才能脱离危险,必须随时睁着眼睛留意他是否又发生了呼吸暂停,否则就有生命危险,本就非其他父母,却要像父母一样地关照着他,付出一切地救他,心里该有多少的爱才能做到啊。脚铃、咖啡,此时都象耶稣喂饱大伙的面包一样,成了救赎苦难的道具,也最终实现了诚挚的心愿,救活了婴儿。不知道是什么样的叙述起了作用,那种悠缓、不急不慢的语调不时让你处于一种会心的调皮的感动中。本来期待的是富于传奇色彩且超出世俗的那对情侣之间的爱情,却迎来了另一对更为人间、更为温暖的情侣的爱情,一对更为热情和任性的爱侣,他们之间的爱更具有一种现代的美感和尘俗气,让你有一种肯定会地久天长的感觉。到此处才知道不同于原先的期待,此书一大半的篇幅是以两个双胞胎为主角,描写他们成长的过程,让人想起那部小说《天使,望故乡》。作者以第一人称的方式缓缓述说,自然讲述到始终不开口的湿婆终于开口说第一句话,因其自然和必然,给人的印象就莫名地深起来。“‘如果有人杀死了我或者马里恩,你也会很快忘记吗?’这些字句是从我一直沉默的弟弟口中说出来,从他的唇齿间迸出来的。多年来他开口说的第一句话,令我们所有人永远无法忘怀。”这里又出现了故事发生初始的传奇色彩,是爱导致了弟弟的愤怒,又是愤怒让他从沉默中爆发出来了-不从沉默中爆发,就从沉默中死亡?这里其实是在表现孩子的世界与大人世界之间的冲突。孩子的心总是那样纯良真挚,对大人的利益关系以及为生存疲于奔命缺少理解与经验,他们天生爱小动物,因为他们的心灵还没有创伤,还能完整地去爱这个世界。记得妹妹小时候曾为一只被迫离开她的狗痛哭着追赶过,那时上面指示打狗,于是只好把养了几年的狗送人了。但多年后的她肯定再也想不起来那时的心情了,她甚至为被狗咬过的孩子差点和人打官司,最终以医药费的补偿了事。有一次我从外面抱回来一只流浪猫,已成为大人的她们纷纷劝我扔掉,说是怕细菌传染疾病,让我深深地感到世界不再和以前一样,人的世界离动物的世界越来越远了,这是不是说明人离自然越来越远了呢?但从另一方面,又说明文明程度越来越高了。

  这时才知道这厚厚的一本书有些自传性质,因为在主人公出生前的事情上花了大量的笔墨,所以误以为会以主人公父母的爱情为轴心,但后面重点在讲两个孩子的成长,他们如何从血脉相连到彼此分离,最终又回到一体,前面的叙述不过是为以后的生活埋下伏笔。妙处全在描写的细节中,比如:“我头一次发现,她的脆弱无助是在她被蒙住双眼的时候,仿佛她所有的防御都来自于她清视双眼中如炬的光芒。”如果这是本传记,那么与林语堂所写的《苏东坡传》的区别在于此书的细节再现了真实的人性或者说人性的真实,而并非一种概念的写法,把人物写成扁平性格,而非活生生的人。本书的叙述方式婉转低廻,能让人流畅地一直读下去不肯放下。在描述小女孩奇特的甚至恶作剧的好胜心时,努力让男主角从各种机缘和细节中去体会一颗幼小的心灵所经历过的磨难,因现实的困窘铸成的一颗敏感而自卑的心,也许只有用这样一颗心去生活,人与人之间才会多一分宽恕与慈悲。整本书没有以情节取胜,倒也有些意识流的现代感,很多心理描写,多少让人想起那部伟大的书《追忆逝水年华》的细节描写。有些描写毫不逊色,比如“那天在储藏室,珍妮特的脸庞泄露了她的一切。它明白地告诉我,她将成长为什么样的女人。我似乎看到,她美丽的双眼将掩盖今日这般的躁动与不安,永远安静安详;面部会渐渐饱满,彰显强大的毅力;鼻梁益发挺拔,把一双明眸映衬得妩媚动人……在这个美女遍地的国度,她将是其中最俏丽、最神秘的一个。”这样的叙述让人感觉比只靠情节的小说多了一些什么。

  自从长大以后才知道自己真正向往的职业,好想成为一个医生,但仅仅是与目前现实相比较而言,觉得这种职业衣食无忧,且有成就感,却从来没有想到过有美感,看到小说这里对医学的描写居然能有一丝感动:“我喜欢这些古怪的名称,它们听上去是那样神秘。我喜欢听自己卷着舌头说出这些拗口的名字,仿佛在掌握专业术语的同时,也积聚了某种力量。它显示出这个世界纯净神圣、没有被各种秘密和诡计玷污的一面。”原来学医还有这么内在的理由,如果是更早地就读到这本书,我会对此选择多了好多动力的吧!大学时期还曾嘲笑过附近著名医科大学的学生象木乃依,因为他们成天都将自己陷在那些枯燥的术语中,功课又重,让肤浅的我们以为人家生活没有情趣,乏味,沾沾自喜自己的生活,以为有多么的丰富,值得回忆,甚至有意寻找刺激,好多事情并不懂却也要去参与,唯一的理由就是让今后的自己不乏回忆的素材,现在真正长大的我,才了解了当初真正肤浅乏味的是自己,可见人在自以为是的情况下,是很容易走入误区的,也因此耽误了人生,多了许多挫折与弯路。这大约也可以成为学理工科的理由,只是幼稚肤浅的当初一味地浪漫主义,看不到很多东西的美,也因此影响了自己的深刻与博大。那时年轻的我哪里知道医生的工作有如此丰富的内涵与意义啊。尤其是,做一名外科医生该有多么的值得骄傲啊,那简直就是艺术家嘛,一个兼有慈悲心与理性的艺术家。但也不可期待太高,要知道这事物的另一面,往往是无法直面的苦痛与灾难,甚至让人憎恶,无法忍受,如果没有很深的修养与慈悲,是无法坚持下去的,何况病往往又与撒旦离得最近,那意味着危险与罪孽。

  读这本书,基本让我明白了为什么医生转行成作家是最容易和自然的事情。说实在的,因为任务繁重,都没有想到会顺利读完这本书,但却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后面的世界越来越精彩,让人不忍释卷了。这时就读到这样的一条信息:巴什拉(1884-1962)法国科学哲学家、史学家。做过高级中学职员,后成为索尔本大学教授。提倡革命的科学认识论,还探索来源于物质的诗性想像力世界。原来我早已喜爱的巴什拉本来就是学理工科的,他的散文在我看来是这个世界的奇迹,是美、想象、幻想、激情的结晶,这正说明了科学的思维与美和艺术并不矛盾,结合得好便会成为伟大的杰作,正如严谨的数学思维往往与形象的诗歌天赋也能集于人一身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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