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鼓歌歌词_花鼓歌读后感10篇


文摘大全 2020-06-01 18:07:40 文摘大全
[摘要]《花鼓歌》是一本由[美]黎锦扬著作,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 00元,页数:32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花鼓歌》读后感(一):《花鼓歌》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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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鼓歌读后感10篇

  《花鼓歌》是一本由[美]黎锦扬著作,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28.00元,页数:32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花鼓歌》读后感(一):《花鼓歌》经典来袭

  《花鼓歌》经典来袭

  要是较真起来,在大名鼎鼎的“黎氏八骏”当中,行八的黎锦扬在国内要算是比较默默无闻的那一个了,但他却是以英文写作打入西方文坛的美籍华裔作家的先行者,绝对称得上是美国华裔文学泰斗。

  黎先生的代表作之一《花鼓歌》一书描述了王家人移民到美国后,两种不同文化习俗产生的摩擦和碰撞,及两代人之间新旧观念的冲突,时代背景独特,人物个性鲜明,充分展现了美籍华人在两种文化交汇中的探索和迷茫。

  书中王家大家长王戚扬是个遵守封建传统规矩的刻板老爷,虽移民到美国多年,却仍然保持着与移民前几乎一致的生活习惯和思想。除了衣食住行上维持旧制,他禁止儿子与外国女人来往,强迫儿子学习孔夫子,拒绝看西医及将钱存在银行,并且把自己日常活动的范围就限定在唐人街那几条大街上,是一个发自内心抗拒西化的保守老人家。因此,愿意接纳西式生活与观念的两个儿子与他的关系也日渐疏远。拿书中其中一章的标题来形容他,那就是典型的“入乡不随俗”。

  王戚扬大儿子王大(这名字真够好玩的——请原谅我的肤浅)年二十八,大学刚毕业,学的经济学,在读医学硕士,在感情上长期受挫,所遇非人;工作上由于父亲反对他在餐馆洗盘子,所以才继续研读医学,满心不情愿地成了现代流行的“啃老族”。王大在感情、生活的烦恼都向同窗好友张灵羽倾诉,学习了不少宝贵经验。我后来才知道,原来这一段是有来由的,黎锦扬先生当年在加州的一所陆军语言学校教中文,那里就有一位张大哥曾传授给他很多宝贵的人生经验,包括怎样追女孩子,什么样的女孩子可以追,什么样的女孩子不可以追。他后来把这段经历添油加醋地套在王大身上。这实在是太有趣了。

  王戚扬的妻妹谭太太倒是肯接受一些西方思想,却成了半中半西的不伦不类。她在某些方面比较开明,如:学习英语、穿着西服、与银行打交道及宽容小辈的某些行为等等;而在某些方面却仍透出骨子里的老旧思想,如:相信鬼魂和算命、婚姻必须由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等等。不过,也是在她的影响之下,王戚扬才愿意把钱财存入银行和使用支票,不能不说,后来王有了愿意开始融入西方生活的思想转变有她的一份功劳。

  《花鼓歌》在美国成名于1957年,由该书改编的舞台剧曾在百老汇连演六百场不衰,还曾被改编为电影,入围过奥斯卡五项提名,却直到今年才在国内发行中文版,让国内读者迟了几十年才接触到如此经典,不可不谓可惜啊!

  《花鼓歌》读后感(二):中国人在美国

  唐人街在国外很多国家都有,被称为华埠或中国城,其形成,是因为早期华人移居海外,成为当地的少数族群,在面对新环境需要同舟共济,便群居在一个地带,多数唐人街是华侨历史的一种见证。

  书中的王老先生-王戚扬在旧金山的唐人街生活,离开唐人街生活不了,因其所说英语只有“YES”“NO”,还在唐人街华人生活居住的地方也生活的适得其所,家中佣人也是其从湖南老家带来的,虽在异国生活,但思想陈旧无法融入美国这个新环境,接受不了新事物;对两个儿子一切的心潮都看不惯。每天练字、喝参汤、养花、有病看中医,钱在家中存放;妻妹谭太太可以讲得英文,学习美国法律,对俩外甥呵护有加,为了说服姐夫-王戚扬把钱存到银行,不辞辛苦,经常辩论争吵,在现在的中国每个人都会把钱存到银行,先前的人思想陈旧认为钱自己放着做保险。王老先生终于把钱存到银行是因家遭不测。在现在的中国每个人都会把钱存到银行,先前的人思想陈旧认为钱自己放着做保险。

  王大王山是王老先生的俩儿子,王大是老大,美国上大学受美国教育但骨子里多少还受中国文化影响对美国有些事物不能接受,无法与“老古板”父亲沟通,弟弟还小,多亏有个好哥们老大哥张灵羽,人生哲理颇为丰富,怀才不遇,这也是中国人在他乡的现状,博士毕业当超市营业员;王大为逃避就业继续就读,现在的“啃老族”,结交交际花唐小姐,裁缝师赵小姐。抗拒父亲的包办婚姻,唱花鼓戏的李梅与父亲有着梦想在唐人街开饭馆交往,最终李梅被误会离开,找到王大的反抗。弟弟王山美国成长喜吃美国汉堡踢足球,讨厌中餐,却每天被逼背诵四书五经,极为讨厌。本书中虽不喜欢王老先生,但传承中国文化这点值得赞赏。

  家中的佣人刘龙及其老婆刘妈,还有厨子,人物刻画惟妙惟肖,小市民心里行为及其到位。

  书中后面附录作者回忆,归根活动,讲述亲人情况,对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无奈.......

  《花鼓歌》被编成舞台剧,改编成电影,又一部在国外畅销后译为中文的图书。把生活在美国的中国人的生活现状、心里活动、中国文化底蕴表达的淋漓尽致。

  《花鼓歌》读后感(三):当夫子邂逅舞池——读《花鼓歌》

  中国厨子,中式料子,美式做法,烹出一盘<<花鼓歌>>。

  好事不出门,坏事也未必传千里,只是人们有时候太拿自己当回事了。越是活在孤岛中的独行者,越想一厢情愿的将热情传播出去。移居美国的王戚扬就是这样的人。这一家远居他乡的人,面对异地的生活和文化,像是聚了一桌被盛情邀请的酒友,不自觉中表现出尴尬的差异。王戚扬是最没酒量的,而且骨子里胆小,虽然自认为出身名门,饱读诗书,但是胆子小不一定脾气好,墨水多不一定酒量大。在经历了一系列的敬酒罚酒之后,他发现漂在异族文化中,挨刀是免不了的。姨妈是属于那种酒量不好但却异常爱喝的,抽烟把自己呛着了也要抽的。就像是拿裹着的小脚蹬美国的大头皮鞋一样,走起路来更跌跌撞撞。反而是王戚扬两个不服管的儿子是酒量过人,来者不拒。

  在异国的土地上,这一家人中王戚扬是最孤独的。因为他是户主,传统的观念告诉他可以不创业,但不可以不守业,可以不放纵,但一刻也不能放松。破费点钱没关系,家人仆人不受掌控那可就乱了套了。其实国人现在的想法也没多大变化,何况近百年以前。于是乎,谨言慎行的夫子跳进了张牙舞爪的舞池,不能勿视,就只好习惯”非礼”了。

  如果当年黎锦扬没有远渡重洋,而是选择留在了国内,或许王戚扬早已变成像方鸿渐一样的”公众人物”;但如果真是那样,或许也就出不来这样一部佳作了。

  《花鼓歌》读后感(四):仅仅只能是时代背景下的畅销书,“经典”根本称不上

  #The Flower Drum Song花鼓歌#

  拿今天的文学审美观点看产自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写着关于中西方文化冲突主题的长篇小说,简直像在看中学生的一篇作文。作者黎锦扬,美国出名畅销华人作家(身世很显赫,兄弟几个很出名,兴趣的可Google看看八卦),《花鼓歌》是其第一部英文小说。据说此文投稿后几被纽约所有出版商拒绝,最后剩一家,把文稿花钱五美元送于一八十卧床老人阅读,老人读完后无力写读书报告,仅在稿上写了两字“Read It(读它)”,便一命呜呼了。没想倒成功吸引了书局老板的亲自阅读,后续才得以出版发行成为“传奇”!

  我从平铺直叙的中文翻译推测英文原文的辞藻,应该也八九不离十的简单,描述性的词汇多出现在中国的特色物器上,人物形象、心理直接陈述句搞定,如我们读书时的“This is a pen”那样干脆。小说按时间推进剧情被分割为一块块,每一部分上场的主角被设置了大量别扭的对话,极其类似话剧剧本,也难怪此书畅销后就被舞台公司购买版权,成了百老汇上一出有名的歌舞剧(PS:图片2-4即为当年的歌舞剧剧照,西方人对东方人物的塑造和看法还是比较雷)。故事情节方面,前三分之二还算交待得有头有脸,但主角对话的反复拖沓,显得过于冗长;后三分之一突然角色态度180度大转变,情节逆袭之快,看得我倒有点措手不及,内心反复大骂“好坑”!另,小说背景设置在中国的清末民初、军阀混战时期,故事中的主角大都是有钱的地主、军阀移民过去的,本人一向讨厌这段不清不楚的历史,更是反感作者拿这一批作为中国代表,不妥!不爽!

  《花鼓歌》能够列居1940年代美国小说界的畅销榜,我认为其中和时代背景无不关联,本来战后西方老百姓就很好奇这一大群来自古老东方、而又神神叨叨的黄皮肤,高深莫测的方块字不认得,好不容易有个东方来的又能用英文写文章的出了讲中国故事的书,自然要好好看看。所以此书仅够“畅销”,“经典”还远远称不上,书封上的“旷世巨作”、“泰斗”、“影响力”,简直就是欺骗人......

  不管小说一般到什么程度去,不过有几句话对我来说还是讨喜的,分享之:“尽管婚姻是你极其厌恶的事情,但你认为,你从婚姻中还是能够获得回报,能够确保一个安逸的晚年。”、“别人劝告你的话就像老奶奶的花生,有的是好的,有的坏了。但从礼貌上讲总得接受它们。如果你发现是好的,就把它们吃掉;如果你发现它们生了虫子,就把它们丢掉。当人家问你花生怎么样,你就得说很好吃。”

  --By 池子 2016.4.26

  《花鼓歌》读后感(五):《花鼓歌》传奇及其他——读《花鼓歌》

  《花鼓歌》传奇及其他

  文 / 张无极

  话说一部作品定天下,古今中外可谓屡见不鲜,从《红楼梦》《废都》《活着》《檀香刑》到《死魂灵》《包法利夫人》《百年孤独》再到眼下言及的《花鼓歌》。这部作品和所有杰作一样,出版问世可谓历经坎坷,几乎遭到了当时所有出版商的拒绝。毫无疑问这对于负笈海外的黎锦扬是一个不小的打击。那个时候的黎锦扬住窄屋吃面条勉强度日,还时时有被移民局驱逐出境之噩梦。黎锦扬的去留紧紧维系在写作一途,“决定在美国要笔杆子为生”。作为在困厄之中挣扎的屌丝青年,他必须用文字在生活中突围。

  在海外穷困潦倒的黎锦扬其实出身名门,家族世代书香门第,他和其他诸兄弟有“黎氏八骏”之美誉,大哥黎锦熙(田汉、毛泽东曾经是他门下抄写员)是国学大师(汉语拼音,他参与倡导),二哥黎锦晖是中国流行音乐之父,聂耳是他的高徒,周璇是他的门生 ;三哥黎锦曜是采矿专家,四哥黎锦纾是教育专家,五哥黎锦炯是著名铁路桥梁专家。六哥黎锦明是作家,与郁达夫、茅盾为挚友,为鲁迅激赏。七哥黎锦光,民国歌王,为著名音乐家,写出过脍炙人口的《采槟榔》、《送你一枝玫瑰花》;他排行最小,却华盖罩顶、文运奇佳,成为海外文学的一代经典作家。

  被生活所迫的黎锦扬不仅跟生活较劲,还跟文字死磕。就是在这样的信念支撑下,作为一个热爱中华文明,热爱文学小说的年轻人,报着最后一丝希望将《花鼓歌》投给了纽约一家出版社,出版社将稿子很快交给一个著名的老书评人审读,这个老人是这个华裔青年的大救星,他几乎是在临终病榻上读完并且给出了一个掷地有声的定论:读它。这个老书评人堪称他的知音,他的果决的定评直接促使了出版商掏钱出版了此书。令出版商大喜过望的是书一上市即刻轰动欧美,很快登上了纽约时报图书畅销排行榜,并且数十年居高不下,成为出版业的一个奇迹。

  事实上,几乎所有的杰作都是这样,先是历经坎坷,再新出升天成为经典与辉煌。先图书,后音乐剧、舞台剧甚至电影电视等,无不如此,《花鼓歌》也概莫能外。因为这部小说,黎锦扬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亚裔畅销书作家,《花鼓歌》以中美文化差异和生存角度切入,讲述了两代人的文化和思想的碰撞,这种碰撞聚焦在唐人街一个家庭,一对父子身上,戏剧和冲突以及日常的荒诞感和喜剧性令人叹为观止,儿子眼里的父亲不愿意说英语,不愿意让他娶外国女人,可谓泯顽不化的“死脑筋”。父亲眼里的则自然是弃祖忘典的不孝逆子,新旧两代的激烈冲突,在字里行间彰显出一种鲜明的戏剧张力。人物塑造,神形毕肖从另一个角度是为中国人在西方世界正名,大大纠正了中国人在西人眼里的刻板印象。当然这一杰作的诞生来自黎锦扬长期在唐人街华人社会的观察和高度的艺术凝聚与概括力。

  毫不夸张的说,《花鼓歌》的影响力在西方世界可比肩林语堂的《京华烟云》,他在西方世界扬名显然要比莫言、余华和哈金还早了若干年。

  人念一瞬间,或许两乾坤,当初《花鼓歌》轰动西方文坛,改为电影和音乐舞台剧的机会摆在黎锦扬面前,一家电影公司要出五万元买电影版权,一次付清,一家舞台公司要出三千元定洋买舞台版权,以抽版税为原则。毫无疑问这是一次赌博,这个被生活所迫的年轻人想了三天三夜做出了一个令人吃惊的选择:他选择三千元。

  事实证明,他的选择是对的。因为音乐舞台剧的选择成功带来的结果是这成为百老汇、英国伦敦宫殿剧场的经典保留曲目,至今久演不衰(这就意味着每次演出都要给其版税)。当地还专门设立的花鼓歌日以资纪念这个杰出作品。一个曾经时时担心被驱逐的年轻人成为了荣耀市民,还被邀请坐豪轮游历世界,被公主接见。更为重要的是1961年环球影视拍成电影后入围了1962年奥斯卡五项最佳提名,一时风光无限。

  曾经是黎锦扬心头所系的两大事儿:奥斯卡和诺贝尔,现如今都被炎黄子孙收入囊中,也算是了了将近百岁老人黎锦扬的夙愿。近人对大导演李安以《少年pi的奇幻漂流》斩获2013年奥斯卡大奖热议纷纷,其实殊不知作为亚裔,黎锦扬早就荣耀首拔头筹。由于大洋相隔信息不对称,知道的人更是少之又少。现如今他的《花鼓歌》漂洋过海,出版面世也算是返祖归宗,荣耀故里。

  2013年3月14日

  《花鼓歌》读后感(六):中国人在美国

  唐人街在国外很多国家都有,被称为华埠或中国城,其形成,是因为早期华人移居海外,成为当地的少数族群,在面对新环境需要同舟共济,便群居在一个地带,多数唐人街是华侨历史的一种见证。

  书中的王老先生-王戚扬在旧金山的唐人街生活,离开唐人街生活不了,因其所说英语只有“YES”“NO”,还在唐人街华人生活居住的地方也生活的适得其所,家中佣人也是其从混昂老家带来的,虽在异国生活,但思想陈旧无法融入美国这个新环境,接受不了新事物;对两个儿子一切的心潮都看不惯。每天练字、喝参汤、养花、有病看中医,钱在家中存放;妻妹谭太太可以讲得英文,学习美国法律,对俩外甥呵护有加,为了说服姐夫-王戚扬把钱存到银行,不辞辛苦,经常辩论争吵,在现在的中国每个人都会把钱存到银行,先前的人思想陈旧认为钱自己放着做保险。王老先生终于把钱存到银行是因家遭不测。在现在的中国每个人都会把钱存到银行,先前的人思想陈旧认为钱自己放着做保险。

  王大王山是王老先生的俩儿子,王大是老大,美国上大学受美国教育但骨子里多少还受中国文化影响对美国有些事物不能接受,无法与“老古板”父亲沟通,弟弟还小,多亏有个好哥们老大哥张灵羽,人生哲理颇为丰富,怀才不遇,这也是中国人在他乡的现状,博士毕业当超市营业员;王大为逃避就业继续就读,现在的“啃老族”,结交交际花唐小姐,裁缝师赵小姐。抗拒父亲的包办婚姻,唱花鼓戏的李梅与父亲有着梦想在唐人街开饭馆交往,最终李梅被误会离开,找到王大的反抗。弟弟王山美国成长喜吃美国汉堡踢足球,讨厌中餐,却每天被逼背诵四书五经,极为讨厌。本书中虽不喜欢王老先生,但传承中国文化这点值得赞赏。

  家中的佣人刘龙及其老婆刘妈,还有厨子,人物刻画惟妙惟肖,小市民心里行为及其到位。

  书中后面附录作者回忆,归根活动,讲述亲人情况,对中国文化大革命时期的无奈.......

  《花鼓歌》被编成舞台剧,改编成电影,又一部在国外畅销后译为中文的图书。把生活在美国的中国人的生活现状、心里活动、中国文化底蕴表达的淋漓尽致。

  《花鼓歌》读后感(七):凤阳的花鼓,中国的歌

  其实细细想来自己算作是文学的边缘人类,更确切的说可能连边缘人类也算不上,自己的阅读范围自从有了宝贝就一直被狭隘的控制在童书范围之内,而在此之前,阅读也被自己遗忘在脑后,消失在心间!2013,随着新日子,新气象的日益暖洋洋起来,我也在一日之间变得努力,奋进起来,在文字的海里尽情的畅游,忘却奔波路上的辛苦,只以满心的欣喜,沁人心脾的微笑作为报答!

  《花鼓歌》是我用尽一个下午的暖春的时光阅读完毕的书籍,在此之前我亦是对作者或者作品未有更多的了解很认知,这一次我没有借助任何的搜索引擎来对著作的概况也好,背景也罢做好一番的“背景调查”,而是倚窗而读,感受着文字,感受着春天渐来的默默阳光!

  在文中作为华裔美国籍的王戚扬是一个美国人,却又在心底中排斥着与自己生养具有巨大差异的国度,文化甚至是生存的方式,带着家长制的传统习惯,他将这种心理上的压制,在生活中一并的释放到了自己的两个儿子身上,不管他们已是到了而立之年,早应精神独立且生存自主的人,或是早已适应新式环境,并能很好融入的少年时光!事实上这种家族式的生活,在如今的中国亦是风头强劲,并未呈现出多少的减弱之势,于此的感知,让我觉得那是千百万个普通家庭的真实写照,只无非是更新了居住的环境,只无非是一个富有的家庭,并不是普通一族罢了!

  其中对文中父亲王戚扬我并没有太多想说的,该说些什么呢?如此这般的家长在现如今的生活中亦是很多,不排除自己偶尔也会独断,专横,不允许狡辩和争论的孩子与我探讨或者其他,我是家长,好似我便是神一般!反而是对家中两个宝贝少爷愈加的兴趣盎然,王大,这位一直希望拜托父亲,却久久不能如愿的人,希冀着能够有一日自己能够精神独立,经济独立,更重要的是人格独立,在爱情的路上,他总认为自己可以全身心的付出,却不能斩获自己所希望的爱情,纠结的心,暴躁的情,在他身上似乎有更多唯唯诺诺的因子,事实上虽然作者在文中的最后让他追随着李梅而去,但我心中对他的鄙弃之前一直强烈,一个不全心付出,只考虑爱情得失的人已被我不屑已久,且他竟在爱情的国度里不知“信任”为何?如此的男人,该如何去爱呢?我对爱情的思想也许是浅显的,对事件的脉络走向也许是不清晰的,但我却深知那个敢爱敢恨的女子是我最珍惜的宝贝,只有勇敢的爱,无所的畏惧,才可能获得“全心的爱”,如此的爱,只勇敢者有,其他无法斩获!

  李氏父女及他们的花鼓歌是全文中最活泼也是最生动的细节描写,不论生活难易,不管快乐痛苦,人,本应拥有一颗乐观向上的心,为“心”而活,因“心”而动!做自己,做“全心的自我”!

  《花鼓歌》读后感(八):收获良多花鼓歌

  因为很喜欢读林语堂先生的小说,看到宣传说《花鼓歌》可以媲美林语堂时,我顿时激动了。读罢此书,回味良多。黎锦扬先生的文笔,确是可以与林先生媲美的,甚至在某些方面比林先生更具洞察力。这应该是与生活背景不同有关吧。同样是美籍华人,不一样的出身与经历,其造就的思想与文字一定会有所不同。读书的乐趣在于发现新世界,不断的去认知。我从很多书里面都了解到了之前一无所知的事物,感觉自己被新知识不断武装起来之后的确是变强大了。而从这本书里面,我所了解到的比我预料中的还要多。

  首先,从《花鼓歌》的这个故事里面,我了解到了华人的艰辛。我们看华人,总会带着羡慕的眼光,觉得他们真是幸运。可是,他们受苦遭罪的日子谁又能看到呢?恐怕只有他们自己能够体会吧。尤其是第一代华人,他们可以算是拓荒者了。任何光鲜的背后都有着不为人知的苦痛,只不过苦尽甘来的人总是很低调,明白幸福来之不易,无需去炫耀,只该去倍加珍惜。林先生写《京华烟云》是要向西方社会介绍中国,而黎先生写《花鼓歌》则是要让世界了解到华人在美国生存的不易,立足的艰辛,文化的冲突,深刻的代沟。那么多的纠结,那么多的不顺利,那么多的不能融合,就那样在几十年的执着与变迁中,改变了模样。《花鼓歌》讲述王老爷一家在美国的故事,用王老爷家的各种矛盾冲突来诠释两种文化的摩擦碰撞,在矛盾中逐渐实现的磨合和统一。不能接受的就要学会接受了,不能避免的就让它不避免吧,爱祖国可是身在美国就算不妥协也是不得不的。上一代人有着严重的思乡情结,可是在美国出生成长的下一代人,又是另一番模样了。不能改变的就去面对吧,我想最后王老爷终于是意识到了这一点,他的棱角与中国老风骨在他乡经年的风雨中终究是被打磨圆滑了。其次,本书后面的两篇附录我超喜欢。黎先生用数篇回忆小文勾勒出了他的人生经历,他所处那个时代的状况,以及作为一个华人的他的落叶归根心路历程。这些他的真实人生的缩影,一方面让我了解到一个大师是如何成长起来的。另一方面,让我深深感到,《花鼓歌》中王老爷家的故事,也就是千千万万华人家庭故事的缩影。如果说以前只是羡慕华人在美生活的富庶自在,读了这本书羡慕的则是他们的奋斗精神了。不管他们人在何处,可都有一颗中国心啊。另外,本书腰封上介绍的黎锦扬先生的家族,以及他家那个个人中豪杰的八个兄弟,真是让我震撼了。‘黎氏八骏’果然名不虚传,不禁感叹什么样的家庭才能将每一个孩子都培养成人中之龙呢。

  《花鼓歌》在华人世界引起巨大震撼,也在美国舞台上备受宠爱,经久不衰,是一部绝无仅有的艺术精品。如今,我们终于有机会拜读同胞所著的这本书,终于有机会亲自去感受华人在美真实的过去与现在,不能不说这是一种幸运。

  《花鼓歌》读后感(九):海外中文小说的传奇

  海外中文小说的传奇《花鼓歌》

  《花鼓歌》这个名字真是第一次听到,作者黎锦杨也是第一次听到,正如介绍所言,《花鼓歌》的确是在美国最具影响力的中国小说,但是在国内,我想没有几个人会知道这本小说,更不要说读过了。这也许就是文化传播的特点,一种文化喜欢的往往并不被另一种文化看重,一种文化不被看重的往往在另一种文化中颇具影响。

  《花鼓歌》在纽约被百老汇编排成音乐剧,成为保留剧目,美国旧金山因为这本书还专门设立的“花鼓歌日”,并且颁发给黎锦杨象征荣誉市民的钥匙。

  呵呵这么多名誉啊,那么还是看看这本书吧。书还是挺好读的,讲述的是清末民国时期,一位传统的中国老先生在美国旧金山唐人街生活的故事,王老先生的生活不错,有厨子有佣人,但是不会英语,也从不走出唐人街,还是用传统的宗法观念去管理这个家庭,两个儿子都在上学,不过儿子接触到的美国社会,肯定和父亲的价值观会发生强烈的冲突。

  王老先生的太太很早就去世了,他有一位妻妹,就是小姨,经常来他们家,小姨也没有孩子,自己独自生活,不过还是比较能够接受美国的观念的。故事的开始就是小姨让王老先生把自己的积蓄都存到银行中,老先生还是认为钱放在自己手里比较踏实,他还不懂得银行是什么东西。可是一次外出被抢,让他感觉到了恐惧,于是还是听从了小姨的话,把钱存到银行里,并办理了支票账户。

  冲突最严重的当然是儿子的婚姻大事,在书中大儿子王大已经大学毕业,没有合适的工作,王老先生就又让他去读医学,可是大儿子已经开始自己谈恋爱,王大虽然已经接受了美国的教育和观念,但在婚姻是还是倾向中国人。开始遇到的唐海伦却是一个上海的舞女,把很多男人玩弄于鼓掌之间,王大被弄得神魂颠倒,不过很快就感觉到了被骗,于是和赵小姐的关系就越来越好了起来,和赵小姐虽然很聊得来,可是她却没看上赵小姐的年龄比他大,脸上还有麻子,可是赵小姐却一厢情愿的迷恋上了王大,甚至为他以身相许,并去治麻子,可是王大却不想和她结婚,最后赵小姐为了王大而自杀。

  王大最后看上的是和父亲一起流落到唐人街的花鼓姑娘李梅,可是父亲和小姨妈却给他订下了一门亲事,可是没想到不但他不同意,对方家的女儿也强烈反对,王老先生经历了定情的风波也就默认的儿子的选择。传统的家长制度在美国文化的冲击下开始一点一点的瓦解。最后王老先生放弃了中医,走进了西方的医院,故事结束,也象征着唐人街的老先生不得不一点一点的接受西方的文化。

  故事倒是不错,但是就因此获得这么大的影响还是让人感觉到意外,就好像莫言获奖一样,让人感觉有点不太平衡,毕竟莫言在中国并不是影响最大,写得最棒,并能够获得公众一致认可的文学大师,还没到那个程度,很多作家的影响比他大,作品比他精彩。不过传播到瑞典以后,外国人的观点就不同了。人家就喜欢莫言,这也没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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