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雀起乡到烛镇]雀起乡到烛镇读后感10篇


文摘大全 2019-12-24 23:16:13 文摘大全
[摘要]《雀起乡到烛镇》是一本由弗罗拉·汤普森著作,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 00元,页数:42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雀起乡到烛镇》读后感(一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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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起乡到烛镇读后感10篇

  《雀起乡到烛镇》是一本由弗罗拉·汤普森著作,四川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2.00元,页数:420,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雀起乡到烛镇》读后感(一):沟通纯真成长经历的桥梁

  牛津郡东北角,有一个藏在一片小小丘林、盛产小麦的村落。因为有很多云雀喜欢在这儿的田野里蹦蹦跳跳,在一排排未成熟的玉米地里筑巢,故村名为“雀起乡”。单是这个村名的诗意和浪漫色彩,在中国地名中是见不到的。我们中国的地名更多的是在姓氏的后面加上“村”、“庄”,或以自然环境名为“××沟”、“ ××水”、“ ××山”之类,总是都是那么直白和实用。我想,只这一个村名,就得窥中国和英国国民性格特点之一斑了罢。

  书以女孩劳拉为叙述的主人公,以其童年、少年到青年的成长经历为叙述线索,记叙了她生活中的见闻、感受。按照其生活、工作的地点分为《雀起乡》、《烛镇》、《烛镇绿里》三个部分,共有39篇文章。读后,感觉篇篇文章就像是一篇篇散文,绝不同于传统意义上的小说。

  因为劳拉是一个乡村女孩,所以书中颇多诗情画意的田园风光描写。运用了很多新颖贴切的比喻,语言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

  劳拉由一个幼儿成长为一个初恋的少女,清新美妙的成长经历中,有很多地方会触动我们内心最柔软的记忆。每一个“过来”的人,都能在这本书里找到自己纯真的成长年代的影子。

  “偶尔有辆老式自行车经过,打破寂静的声音,都能让村民涌到门前瞧个热闹。”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中国农村亦如是。“个别的老房子还是茅草顶”,“大多数房子还是砖石砌成的‘方盒子’,配上个蓝色石板的屋顶”。而我家建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房子,“方盒子”下部是一米高的石砌部分,上部是土打墙。房顶也分两部分,下部是赭红色的檐板石,这是每块长约两米、宽约一米、厚约三厘米的石板,为我村特产;檐板石再往上才是用麦秸(需用手将小麦拔起来,铡去根。不能用镰刀割的,因为根不齐,更不能用压扁的麦秸)和红草苫盖起来的“茅草顶”。用砖代替土打墙则是八十年代后期的事情了。“田里收割过后,妇女儿童蜂拥到田埂里捡遗漏的麦穗,回家做成面粉。”而我们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生产队时,个人是不许捡麦穗的,而学校可以组织学生捡麦穗作为勤工俭学,那叫“复收”。“吃饭的时候要安安静静,只允许说‘请’和‘谢谢’。”我们的父辈小的时候有这种要求,就是俗话说的“吃不言,睡不语”。“村里的每个人还都有鞋,没人光着脚,只是偶尔有人的脚趾从鞋头探了出来。”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中国农村正是如此。

  书中写冬天的早晨小男孩们会因为穿鞋而哭哭啼啼。因为晾在墙边一整晚的靴子冻得缩水了不少,硬的像板,穿上脚会磨出冻疮。而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时候冬天早晨愁着穿棉袄、棉裤。因为没有内衣隔着,棉袄棉裤在身上经常出汗的地方已成了明晃晃又冷又硬似铁板,早晨穿时须咬紧牙关、抖抖索索、有很大的勇气才行。如果妈妈有功夫和心情,将它们在火上一烤,可就是别一样的舒服了。不过,这样的机会很少。由于皮着玩儿,汗水与土在里面已经活了泥的鞋子,冰凉、湿腻,穿时是通彻全身的难过。

  “如果干活的时候下雨,农夫们就披上麻袋。”在我们,披化肥袋子常见,有的是外包装的编织袋,有的是用内包装的塑料袋豁开。因为麻袋是公家才有,化肥袋子才是农家特有的便捷又不花钱的雨披。而这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实行土地承包政策之后才有的。之前,只有席夹子和蓑衣这些传统的雨具。

  “尽管农用收割机越来越普遍,但是男人们还是喜欢用镰刀收割,女人在边上捆扎稻穗。”这是我们上世纪九十年代的景况。老农们觉得机器留的茬子太高,或者抛洒的粮食太浪费,况且还得花钱。但是现在不管老幼,就是等收割机的的时间再长,也不再用镰刀割了。这个认识的转变是经历了一个过程的。

  总之,作者笔下十九世纪八十年代英国乡村的生活环境像极了我国十九世纪七八十年代的农村。所以,在读书的过程中,时时惊诧于这两者的相似,不时生发出“村桥原树似吾乡”的感慨。可是,这相差了整整一个世纪的相似,应该也正是我们中英两国之间的差距吧。想到这里,我不禁感慨万千。作者笔下十九世纪八九十年代,英国农村的生活充满了宁静、祥和,而我们的同胞此时却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乡村邻里关系的和谐醇美,自给自足的乡村生活的安逸,书中对风土人情的描写颇为细致,并且从较深层次上对人性进行了剖析,给我们搭建了一个了解异国风情的平台。十九世纪八十年代是英国乡间游戏最活跃的时代,《嬉戏时光》记录了24种游戏,可谓洋洋大观,堪为民间文艺之化石矣。因为这些游戏在现代化的进程中基本上都已淘汰出局。记录在案,可使后人了解这些游戏的样貌。

  另外给我留下较深印象的是英国农民对阅读的喜爱。“多数年轻的和一些年长女人喜欢‘读点什么’。”在我国农村,直到现在,虽然人们都是识字的,但真正读书的应该基本没有。“每个家具齐全的房子里都有几排书”,而中国农村家庭除了孩子正在上学使用的书外,是没有藏书的。并且这些书在孩子考上学后,大部分被卖了废品。“一些借来的书皮里印带着原先主人的藏书章”,不要说农村家庭,就是城市家庭对书的珍爱达到如此程度的,又有几何?“除了书之外,报纸也是阅读的重要部分,每家或买或借,都有份报纸看。”中国农村家庭基本没有,报纸是单位、机关的消费品。这是拿我们现在的农民和一百年前的英国农民比较。这,就是差距。由两国农民阅读习惯的差异,可以看出国民精神的差距。

  书中还穿插了劳拉由一个喜欢阅读的小女孩,通过不断的孜孜以求的大量阅读,开阔了视野,滋养了精神,最终发表文学作品,走上了文学创作道路的成长经历。喜欢读书的人会从劳拉的阅读体验中引发共鸣。

  总之,这本书就是沟通我们纯真成长经历的桥梁,在作者娓娓道来的叙述中,我们会感悟于匆匆流逝的童年,带着我们重回纯真的成长岁月。

  推荐有农村成长经历的人看本书,因为过惯了城市生活的人们是无法领略书中乡村生活的美妙的。特别推荐有农村成长经历的七〇后们看看本书!

  附:文字指瑕。

  1.第3页,第三段“离主路有一英半里远”中的“一英半里”应为“一英里半”;倒数第二段倒数第三行“另外一个老人拥有英亩的土地”中,“英亩”前脱数词;

  2.第5页,第三段“妈妈品味不错”中,“味”当为“位”;

  3.第8页,注释最后行“一般加工后作为可做糕点”中,“作为”似应删除;

  4.第30页,第二行“晚餐”疑为“午餐”;

  5第33页,倒数第四段“三头马”中,量词“头”用“匹”更好;

  6.第92页,第三段第四行“补虾”的“补”当为“捕”;

  7.第131页,第二段第三行“工钱是七磅”的“磅”当为“镑”;

  8第154页,第三段“缪斯女生”中“生”当为“神”;

  9.第163页,倒数第三段“即使装饰也用来遮阳”中,“即使”当为“既是”;

  10.第244页,第二段第二行“用借来的手动吹风气垂落陶器上蒙的灰尘”中,“垂”当为“吹”;

  11.第273页,倒数第四行“被吓得不清”中,“清”当为“轻”;

  12.第295页,第二行“村民就像酒馆老板借钱发电报”中,“像”当为“向”;

  13.第300页,第四段第二行“只收了二十磅”中的“磅”当为“镑”;

  14.第312页,第二段第二行“面包师要几个小时候才来”中,“候”当为“后”;

  15.第352页,倒数第二行“轮流做旋转木马或海盗船”中“做”当为“坐”;

  16.第365页,第四段倒数第三行“不过也不能说现代科技一无所事”中,“事”疑为“是”;

  17.第407页,第一行“雷恩小姐”的“雷”当为“蕾”。

  《雀起乡到烛镇》读后感(二):生活里最动人的回忆,不过是些小事的碎碎念。

  生活里最动人的回忆,不过是些小事的碎碎念。

  在美剧不断考验我耐性的情况下,最近一段时间突然迷上了英剧,从《唐顿庄园》开始到《南方与北方》、《克兰弗德》等。这些根据古典文学名著改编的迷你剧集不仅展现了作品深厚的文学底蕴及思想内涵。BBC的雄厚实力和严谨作风则保证了其上乘的质量,无论演员、配乐、摄影以至于服装道具,都精致且恰到好处。一幅幅维多利亚时代的英式风情画卷在我们面前徐徐展开。那是一个优雅的年代,男人们永远彬彬有礼,一派绅士风范;女士们则长裙曳地,皆有淑女气质。没有暴力、血腥和恐怖,没有大起大落,紧张刺激的情节。故事总是平淡中带着一点点幽默,一点点俏皮,一点点忧伤;感情总是若即若离,点到即止,一个回眸,一个微笑抑或一个手势,都意味深长、令人回味,充满着英式的含蓄、隐忍和克制;而点缀其中的,是美丽的英格兰田园风光。

  回到BBC同名剧集《雀起乡到烛镇》这本书,一开始怎么也念不清这名字,不明白是什么意思,直到后来才明白,这是英国两个小镇的名字,整本书看下来,温馨恬淡的乡村小品让身处都市紧张生活中的我看来真是别有一番滋味。

  书中透过少女劳拉的视角来看成人世界,劳拉的经历不仅是小小乡村的故事,也是那一时期英格兰乡村生活的缩影。小说以平实的基调讲述了恬淡的乡村生活,既有温馨浪漫的亲情爱情,也有睿智幽默的生活小品。饱满的色彩和诙谐的笔触勾勒出一批鲜活的人物,每一次冲突、和解都意味深长,于波澜不惊中流露出人性的温暖,有如涓涓细流滋润读者的心灵。同时也让读者了解到英格兰经典的田园风光和其特有的民俗风情,向读者展示了一幅维多利亚时代的风情画卷,美不胜收。

  在雀起乡和烛镇发生的故事,不管看起来是多么地细微和零乱,但是主题都是鲜明的,那就是把个人信仰,爱情忠贞,诚实品德,疾病、死亡和生存,丰收的喜悦,责任和权力,男女平等,面对变革的态度,甚至政治主张等严肃的价值观人生观主题,极度简化和浅显地化为乡村生活的具体矛盾冲突,然后用主人公的行动和对白来阐释这些主题,用一句被我们说滥了的话说,就是真正的寓教于乐。例如在说到劳拉对自己生于斯长于斯的雀起乡的热爱时,她说“这里有比我对自己的手指更熟悉的景色:黄色荷花盛开的池塘,长尾山雀聚集的桦木林”,你能不爱这景致?在说到怎么尊重一个穷人的自尊时,她说“一个穷人的尊严比你在公众面前展示你的财大气粗更重要”,在说到孩子太多父母不能一一给予关爱时,她说“照顾婴儿能让我们知道自己的局限及我们的伟大之处,父母有时也是会让人失望的”,等等。教给你怎么做乡绅,怎么做雇主,怎么做父母,怎么做子女,怎么养家,怎么教育孩子,怎么营商,等等。你甚至能感受到灿烂金黄的田野、小巧精致的烛镇建筑和简陋但是绝不粗糙的雀起乡茅屋,以及朝阳或者夕阳下懒洋洋的山坡和小溪,都是令人醉心的景色。石匠、农夫和妇女们为生存而操劳的艰辛和他们围炉跳舞的喜悦,都是令人心动的情景。没有骇人听闻的阴谋,也没有惊天动地的壮举,只有邻里间鸡犬之声相闻守望相助的情谊,只有对美好人性的赞颂和对食物和生命的庆典。平实,简单,但是能够打动你的心!

  《雀起乡到烛镇》读后感(三):田园小清新

  收到这本书,无论是封面装潢设计还是字里行间都流露着一种英伦田园风,淡黄搭配淡绿的封面,再加上些许碎花,田园味道十足。也好久没有读过这种厚度的小说了,最近的一次应该是读武侠,再就是在网络连载,不过那是电子书,这种纸质的书籍,厚却更能引起阅读的欲望。现在网络上也有这本小说改变的同名英国电视剧,这是在美剧风靡中国的大环境下,一支突起的异军,比起扣人心弦、幽默诙谐的美剧,这种英式的小宁静,无疑是一种闹中取静,也给炎炎的夏日,带来了一丝丝的清凉,就像这个小镇的名字——Lark Rise,多么的形象生动,云雀多,云雀在天空掠过的样子,多美的画面。有兴趣的读者可以去看电视剧,当然本人更推荐的是原文的阅读,毕竟演员对人物性格的演绎和刻画是有可能与作者原意有出入的。故事发生在19世纪末期的牛津郡的小村庄雀起乡Lark Rise和富裕的邻镇烛镇Candleford,记录了农民、手工业者、土绅的日常生活,观察了在充满爱、活力和竞争的社区中的家庭、对手、朋友和邻居等人物。故事以一个12岁的小姑娘劳拉Laura Timmins为第一视角逐渐展开的。这很容易把我引导一个旧时光——那是候住的是父母单位的居民区,房子不大,户户紧邻,比四合院大很多,比大杂院要整齐很多,孩子们就在院子里玩耍,男孩子弹玻璃球、翻墙、爬树,女孩子踢毽子跳皮筋,大人们在各自的家门口忙活着,或是洗菜、洗衣服或是织毛衣,或是聚在一起家长里短,柴米油盐酱醋茶的闲聊。到了吃饭的时间,香飘四溢,一群孩子像打游击一样的这一家那一家的闻着香味,去品尝刚出锅的菜肴,换来大人们的笑骂。书中描绘了在维多利亚女王统治下的十九世纪牛津郡乡下的真实生活场景,是人文的再现,这是作者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经过文学演绎出来的一本半自传体小说,可读性很强。描绘了雀起乡的贫困,雀起乡民的快乐幸福生活,描绘了烛镇的富足,书中的人物的各有缺点,各种缺点下面都隐藏着人性的真善美,每个角色都有亮点。场景中那种田园的回味,对以往时光的回味,既是充满着清新的味道,又满是亲切感。

  《雀起乡到烛镇》读后感(四):清新怡人的乡村生活

  似乎在大学所学外国文学课程结束后,我就没有读过《雀起乡到烛镇》这样厚重的书。离开校园后,经历了诸多,在一个烦躁难安的暑日里,《雀起乡到烛镇》这本外国文学著作如一缕清风,吹入了心田,躁动的情绪竟渐渐安然下来……

  文章伊始,作者就用极其清新细腻的笔触向我们描述了十九世纪英国牛津郡雀起乡的生活,这里的房屋建筑简陋,生活捉襟见肘,但是他们很快乐,让人快乐更多的是心态,而不是物质,他们拥有从简单生活中获取快乐的能力!而这种能力是今天居住在高楼大厦中的我们无法体会到的!当欲求无限制的扩展,快乐就仅仅是一个传说了!我们的故事主人公劳拉就是生活在这样一个恬然的小乡村。

  乍一看,书中的内容似乎像一个絮絮叨叨的老人所说,然而细读下去,才发现在作者所描述的详尽的雀起乡及烛镇的一切中,渗透着对田园美好生活的向往,对美好人性的展示。我们本已生活在一个浮华快捷的社会,如果所看的文字再是浮华快捷的,那么心灵就不可能有任何一点栖息的时间和地方!在作者节奏缓慢的描写中,我们似乎与劳拉和埃德蒙一样在成长!我们与他们一切体会乡村生活的快乐、困窘;体会乡村生活的点点滴滴,如妇人之间的聊天、邻人之间的借东西等等,无一不让人感到快乐!然而无论我在这里如何表述自己的感受,都无法让亲自读过这本书的人体会到它的精妙之处,因为对故事中的人而言,我终究只是一个局外人!是无法真正体会到其人其事的内在的!

  人的成长中总是有这样那样的痛,正如劳拉一样,十三岁的她感觉自己的生活处在一片废墟中,不能够确定自己的未来能够干什么,常常因一事无成的挫败感而心痛不已!但是如果我们,能够从清新的自然中体会到生命的奇妙,或许就会如劳拉一样想开,因为在这个世界上和我们有同样感觉的肯定不止一个人!

  作为一个普通的读者,我无法对这本书的内容架构、人物形象的描写、作品的精神内涵作出专业性的阐释,但是我能够体会到书中那种浓浓的爱、亲情和美好的回忆,而正是这些世间最宝贵的东西让在作者看似絮絮叨叨的阐述中体会到了一种纯净的气息,还有一个永恒的主题: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穷窝。

  是的,好天气总归要来的,不管我们愁还是不愁,到时候井水满满的,小鸭子就在泥巴里游泳,这好日子不久就来了。

  《雀起乡到烛镇》读后感(五):一曲田园牧歌

  杀猪的描述唤起了小时候的记忆,只是不知道是作者亲眼见过或者是想象的,我们小时候看杀猪,是颇有些心肠如铁的,倒不是心狠,而是小时候不知道什么叫屠宰,以为这一切都是自然的,虽然没有上帝的概念,但只要是大人做的事情都是天经地意的,没有去怀疑过,所以就显得麻木不仁,只知道吃猪肉的时候的享受,就当杀猪天就是节日,却从来没有想到过猪的痛苦,这本书居然写到那么小的孩子居然能体谅到屠宰的残忍,而我则是长大以后懂人事了,才开始怜悯那些被人吃的动物,虽然这并不构成我爱吃素菜的原因。小时候的麻烦也并不能用“人之初,性本恶”来解释吧,只能说无善也无恶,就和道家一样。大约那些小孩子有些早熟吧,但相似的是,小时候家里都很穷,吃不上肉,而一年一次的杀猪就是比什么都期待的事情,怎么还来得及去同情猪呢?

  当然与我们小时候的生活还有实质性的差别,比如饭后祈祷,中国的孩子是没有宗教概念的。至于说小孩子不吃牛奶一样长得壮,那可是真有亲身体会的,小时候基本就吃大米,最多有些青菜土豆片,更不用说牛奶了,只有成人以后才见到过那东西,一样象个小猪一样地茁壮成长。是啊,那些年代一直体会的是贫穷的滋味,“即使会持家的女主人每天精打细算,往往还是缺钱花。”少年、青年都是这样走过来的。

  小孩子看到吉普赛人就觉得比找到蘑菇还要兴奋,这种心情我蛮理解的,小时候常年累月呆在小山脚下,孩子本来就是好奇心战胜天性,成天死水般毫无波澜的生活,自然颇为乏味,最兴奋的就是突然有新鲜的事情发生,有新鲜的人物出现,记忆中那漫长的童年,也有过不多的几次从外地来的玩马戏的啊,基本都是耍猴人,也有演杂技的,害得我们一路追着瞧稀奇,记得一位同学说,你看那个演杂技的女孩子好漂亮,我当时还不服气,说很一般啊,同学笑着象看透了我的心思似的说:是吧,还没有你漂亮啦。是啊,小女孩子也不知道追求美,却爱照镜子,觉得自己天生的当然很漂亮啦,没有道理的。其实最兴奋的是一听见敲锣打鼓的,就循着声音找过去,为的是看新娘子,数哪个新娘子的嫁妆最多,最好是轿子里露出半边新娘的脸,我们好比较哪个新娘子最漂亮。

  回忆起来,有好多书都对基督徒一家的生活有此类描述,一种温暖、天使般的人性和世界,安详静好让人惊鸿一瞥。那样一个生活寒酸的时代,人们努力要活出尊严也让人感动,谁个一生中没有贫困无助的时候,但仍然维持一种田野牧歌的气氛就很难得。

  《雀起乡到烛镇》读后感(六):雀起乡到烛镇

  聪慧而勤劳的姑娘劳拉,在雀起乡长大,那里是一个充满诗情画意的贫瘠小城,在记忆的笔下,那里的每一盏丁香花都绽放出静静的芬芳。农田、节日、信仰、邻居,这幅生机盎然而又温馨无比的画面,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慢慢演变着,人们记录着在这里存留下的古旧痕迹,也记录着每一栋老屋里面的兴衰。。。随着时间改变的并不仅仅只是雀起乡的乡民和建筑,还有劳拉他们这些年轻人的生活:一个偶然的机会,劳拉踏上了前往烛镇的行程,成为了一名邮局的服务生;又一个偶然的机会,劳拉又成为一名难得的投递员。。。当一个年轻人闯入她的生活,劳拉开始了对人生的抉择。多年以后,劳拉也曾感叹如果当初作出不同的选择,将会是怎样的生活,这就是人生。

  《雀起乡到烛镇》读后感(七):《雀起乡到烛镇》-写给牛津的情书

  本文原址:

  http://blog.sina.com.cn/s/blog_7e1871870101gk5g.html

  y 本書中譯本譯者:蔡安洁

  《雀起》终于出版了,这是我译的第一本书。

  去年八月底交稿,第二天我就离开了牛津,译完最后一个段落,心里空荡荡的。翻译的过程就像是和牛津说再见的过程,因为情深,所以要不厌其烦地重复,鸡毛蒜皮地絮叨。道别是件需要天赋的事,有些人能把离愁别绪一气呵成,情感气氛拿捏地恰到好处,曲终人散华丽谢幕,偶有余音绕梁平添滋味。我在这方面分外笨拙,于是单纯地实践勤能补拙的古训。我一次次预演离别,在不同的场景、和不同的人道别,层层铺垫,步步深入,奢望最后能画上个不手抖的句号。可惜效果往往成了一杯融化的冰激凌圣代,绵软的一堆看不出个重点,唯一的亮点还被碰掉了点缀的草莓。其实不伤感可以很简单,只要粗糙自己的想法,钝化自己的感觉,偶然自己的际遇。

  大一的时候我被邀请去参加师兄师姐的毕业典礼,大二大三依旧如此,等到我毕业的时候,感觉参加的是别人的毕业典礼,我依旧是个看客,不用投入感情。离愁别绪就在这样的预演中被稀释冲淡。我确实做到了收放自如,因为感情的闸门早就放空,根本不会有决堤的危险。我的道别就像煮得太久的鸡蛋,看上去洁白光滑,吃的时候才觉得兴味索然。或许这就是我的对应机制,为了不让离别的痛感太刺骨,就慢慢让自己钝感。

  书里写了19世纪牛津郡的一个小村子的故事,女孩劳拉。喜欢观察,充满想象力,不愿意让人失望。书中年少的无忧和无奈,成长的激动和残酷混合着牛津夏天的灿烂和温存,让我分不清虚实。我每天勤勤恳恳地拎着粉红色的笔记本电脑,在老派而堂皇的Claredon图书馆敲字,我分享了书里的女孩对自然的热爱,对人情世故的体察,见证了她无疾而终的初恋,最后,我和那个女孩一样将离开熟悉的地方踏上未知的旅程。这本小说是我给牛津的一封情书,情真意切,绵绵密密。或者,它是我给牛津的一封分手信,难舍难分却也好聚好散。我理解那些抽离的小细节,即使有情感的纠结也无关风月

  书架上堆满了法语和西班牙语的文学。阳光浸润在白色大理石塑像的脸上,给那张坚毅的脸庞带上一点风流的色彩。一位老人请图书管理员翻出一本19世纪的地图册,我趁他们走开后偷偷地抚摸那蒙着灰尘的封面。不知道两百年前是不是有人的指纹和我的相触。整点一到,老式台钟开始打鸣,清脆仿佛能迸溅出水花。周围红头发的女孩,黑框眼镜的男孩都投入地和文学谈着一场惊天动地的恋爱,热情地和牛津耳鬓厮磨,好像那一刹那是永恒。空气很安静,在寂与寞的背景下我看到温馨泡沫的感觉。我和牛津虽然郎情妾意,却气数已尽。正如Save Tonight里唱的:

  ave tonight

  And fight the break of dawn

  Come tomorrow

  Tomorrow I"ll be gone

  Tomorrow comes to take me away

  I wish that I, that I could stay

  oy you know I"ve got to go, oh

  Lord I wish it wasn"t so

  我花了一个月和这座城市告别:我在熟悉或不熟悉的café喝茶;听喜欢的乐队的表演,在公园散步,看路人淡漠或欣喜的表情。和我一同在St.Mary做古迹引导员的老先生Mike,得知我在翻译,欣然提出带我去找真正的Larkrise.一个晴朗地发脆的下午,他带我来了雀起,找到了主人公劳拉住过的房子,工作过的邮局。我第一次走进了田野,触摸了金黄的麦穗。

  原以为在这座城市认识的人寥寥可数,告别的时候才发现需要和太多的人说再见。离开前的一个星期,每天晚上都有要见的人,然后连午饭也排得满满当当。这座小小的城市有我敬佩的人,志趣相投的人和惺惺相惜的人。我们回忆彼此如何相识,共同经历的起伏,精彩生动的对白。我感激他们都在我的轨迹留下痕迹。

  当一切安静下来,我觉得自己是个无辜的嫌疑犯,无助地坐在冷峻的法庭,证人席上缺失的是我最有力的证人。我死守和牛津有关的记忆,拒绝它们被覆盖。

  《雀起》帮我把松脂凝成琥珀,把果汁凝成果冻。我一直好奇the time of my life是个截点还是个概念,是什么气味什么味道,它的脸上有没有盖着戳或者脖子上系着铃。它是现在是过去式,抑或是遥遥无期的将来时。它属于当下还是回忆,存活在自己心上还是别人眼里。

  它也许是海绵蛋糕上的糖霜,是柠檬跳动的香气,是学士袍飞扬的衣领,是微醺的时候拨动的琴弦,是看Woody Allen的笑得花枝乱颤,是坐在Swansea的海边被吹得风中凌乱。

  9月的毕业典礼,我回到牛津。这次离别比预想的容易,理性的回归弱化了感性的不舍。我独自站在牛津的站台,等回伦敦的火车。天色渐暗,火车往往来来,我是一个拿捏恰到好处的人类学家,冷静地观察,洋溢着一种抽离的快乐。

  一种陌生的踏实感填满我心脏空缺的地方。我不再害怕搭错车,因为有比错过更让人难堪的错乱;我不再害怕迷路,因为有比迷路更让人无措的困惑;我不再害怕离去,因为有比重新来过更直白的残酷;我不再害怕独自走夜路,因为有比孤单更深刻的无助。

  中学的时候,我说过有朝一日想当翻译家。这句话被遗忘了很久,十年后偶然被拾起。

  牛津教会我,有些梦,不早实现就老了。

  《雀起乡到烛镇》读后感(八):平淡的日子,是日日静好

  特别查了下简•奥斯汀和阿嘉莎•克里斯蒂生活的年代,前者生活在18世纪下半叶到十九世纪初,1817年去世;后者生活在十九世纪末到二十世纪,1976年去世。关注这俩位女作家的生辰,全因为对英国的乡村场景的全部认识,来自于她们。通过她们的描述,英国的乡村格外田园诗意,所有的人悠闲优雅,连凶手都不失风度。据此,我以为英国的乡村就是由玛普尔小姐、伊利莎白这类人群构成,完全忽视了在她们周围,人数远大于她们的女仆、厨娘、花工、邮差等等。因而,当我怀着对英国乡村的浪漫念头翻开本书时,发现根本不是那么回事。

  本书起始于1880年,介于奥斯汀和克里斯蒂之间,地点在牛津郡东北角的雀起乡和烛镇,主人翁都是贫穷的村民,他们的女儿最佳出路是到类似玛普尔小姐、伊利莎白这样的家庭当女仆,当然如果能够到更富有的家庭打工,那会受到更多的羡慕。他们的儿子一般在当地大农庄干活。换言之,本书的主人翁们,在社会层次上,远低于奥斯汀和克里斯蒂笔下的人物,生活也缺乏丰富多彩。因为大多数时候都需要为生存努力,没有闲情逸致的时间和精力。

  作者非常细碎地记录了这么一个阶层的日常生活,雀起乡里的人家,收入都差不多,生活质量的高低,仰仗于女主人的持家能力。为了贴补经常性的入不敷出,家家都在屋前屋后开辟菜园,种菜和养猪。养猪这件事让我特别吃惊又特别亲切,我还以为这是咱中国农村特有的一景,没想到英国农村亦如此。不过,小乡村还有酒吧,男人们干完活后可以去喝点啤酒,很有节制的社交活动,节制其实因为钱不多,但总算有点英伦风。

  乡村里,家家都相互熟悉,“在一个没有剧院、无线电和适量读物的社区,长舌妇还是有存在作用的。”这句话看得我忍不住笑出声。虽然我们现在的信息交流便捷得不可思议,然而,我们与左邻右舍的交流肯定不及雀起乡的村民,他们最喜欢最擅长讨论身边邻居的私事,八卦得太厉害时,哪怕是长舌妇也会转换话题。所以,相当淳朴,平淡的日子,日日静好。或许正因此,让出生在小镇里,后来成为英国著名作家的汤普森女士,才对自己生活过的地方,充满眷恋。那些琐碎的文字里,注满了作者的情感,少女劳拉应该就是作者当年的写真。

  《雀起乡到烛镇》读后感(九):人生路上步履不停

  生活就是由一吨苦、一磅盐和一茶匙蜜糖组成的。 ——英国谚语

  弗罗拉•汤普森的《雀起乡到烛镇》,我喜欢它的地方在于有一种找到时光机的感觉。它纪实的把一个少女看到的、听到的、经历的记录下来,让我们知道原来19世纪的英国乡村,还有一群人是这样活着。其中汹涌着、澎湃着情感,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你会发现,他们的生活,也是我们童年生活的缩影。而我们所经历过的时光与感情,大抵如书中故事讲的。这本书让你经历的不只是女主角的故事,还有那些雀起乡人的故事。

  距牛津郡19英里有一个盛产小麦的雀起乡,那儿还有许多蹦跳蹦跳的云雀。在这里有三十个村舍,多是砖石房子,茅草顶的老房子只占一二。雀起乡人为了一蔬一饭,疲惫的生活在这片土地上。一周十先令的收入,便是他们最大的梦想。一间房两卧室,住着父母与孩子们。父母不计划的生育,拥挤着斗室。于是孩子们开始流动,腾位置。因为孩子的问题,不过是男女内外。十多岁的女孩们出外打工补贴家用,儿子们可以允许在家。因为穷,一家人的生活转折点可能就靠女儿了。

  而雀起乡的老人们,却过着更为窘迫的生活。如果没有像老萨利一家细水长流的‘存旧本’留着以后吃,那么晚年生活无疑只剩近乎凄凉的勉强糊口。而奎妮一家,就是习惯活在过去的代表。他们不是无法接受新事物的变化,而割舍不掉旧有的生活。这也许是我们上年纪的爷爷奶奶常喜欢念叨的,还是旧日子经过。这时的雀起乡人们,是“围困的一代”,他们小心地活在壳里。也许,你感觉到身处这个地方的人,生活之艰辛。他们生活的本色只有灰暗与沉闷了。

  但是当你看到,杀猪的村宴显露出来的富足,拾穗大杂烩的满足,“马车和马”酒馆合唱歌的欢乐和谈天说地的自在,女人们整理地种花和香草的难得,读书会的情调,打工的女儿们每次带来穿衣的风潮……,雀起乡人在这种艰辛的生活,依然有着种种微茫的努力。正是他们有着庄稼汉的坚忍,便能接受物质的缺乏,去享受生活。他们的生活很有滋味,如同自家的酿酒,有着略带粗糙的惬意。对于这群普通人而言,暗爽,也是一种生活态度。何必要打破那层壳,又不需做鸡蛋花。

  石匠爸爸和妈妈艾玛,想要为女儿劳拉和儿子埃德蒙提供一个更好的环境。可说好的搬家,太多的阴差阳错拖延未成行。当年路过的劳拉爸爸因为爱上了艾玛,而定居下来竟滞留至今。

  与烛镇的富亲戚们的往来,让劳拉明白,他们有他们的生活与各自的烦恼,你有你的人生。更懂得妈妈和爸爸在生活和情感上的默契。可是劳拉对针线活不擅长,也对照顾婴儿不上心,她当保姆的可能微乎其微了。她也在这时,对生活感到迷茫,未来没有方向。她不愿屈从传统,也不想盲目创造。也许是因为年轻,渴望上路。

  而烛镇绿里,是她想要的一片生活绿地。在邮局,她可以简单地生活,终于可以把精力投入到喜欢做的事情,通过信件与邮寄物了解到更多人的生活细节。在这片绿地,点化了劳拉的生活。

  当劳拉选择再次回到雀起乡,并没有为了身在彼岸就忽略原地的风光。其实,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只是曾经的那个孩子,这个孩子会造就了我们现在的生活与未来的可能。所以那个小女孩即使长大了,其实也从未走出过雀起乡。因为在那里,少女们向着未知如花绽放,怀念着自己不成年的安宁。

  《雀起乡到烛镇》读后感(十):跟著弗羅拉去懷舊

  y 亂

  2012年,倫敦奧運會開幕式上,在現代化的體育場中央,竟然出現了炊煙裊裊的農家小屋、潺潺流過的清澈小溪、吱吱作響的老水車,人們在田間勞作、遊戲比賽、郊外野餐,甚至還有馬、牛、羊的“動物表演秀”……這一切都讓看慣了大場面的中國觀眾大跌眼鏡。當然,讓英國人懷舊的並不是前現代社會的封閉落後和種種不便,而是工業革命前的人情味十足的社會關系、優美迷人的田園風光、閑適愜意的鄉村生活。而英國名著《雀起鄉到燭鎮》,就是這樣一部了解工業革命時代英國鄉村生活的絕好讀本。

  《雀起鄉到燭鎮》是英國小說家、詩人弗羅拉•湯普森(1876—1947)最負盛名的著作。小說以勞拉為故事主角,描寫了雀起鄉與燭鎮之間,田園牧歌式的傳統生活與工業革命後的現代文明的沖撞與融合。

  小說中,以勞拉為代表的雀起鄉的年輕人,離開農村到大城鎮工作,接觸到了新鮮的事物和觀念。當其回到農村時,帶去的新生事物讓老一輩村民深感不安,但是老人們總能用傳統的辦法予以化解。讀完整本書,讓人感覺自己像一個時光列車的乘客,由最開始的古老的、口耳相承的、自給自足的傳統鄉村文明,慢慢來到擁有電報、交通工具、市場交易的新世界。車窗外風景變幻、光怪陸離,而車內卻永遠是溫暖而光明。

  弗羅拉憑借著深厚的文學功底,用灑脫恣意的文字,將傳統與現代空間轉變的每個細節娓娓道來,讓人回味無窮。而且,小說還給人以一種凈化心靈的儀式感,讓頗有些小資情調的厭世情緒,在一個多世紀以後得到盡情發泄,使讀者開始對古老寧靜的生活義無反顧地向往。

  由於小說為半自傳體,所以小說中有勞拉與弗羅拉幾乎擁有相同的人生軌跡。她出生在牛津郡西北部的瓊尼普希爾村,父親阿爾伯特•蒂姆斯是名石匠,母親艾瑪•蒂姆斯曾經做過保姆。弗羅拉是全家六個孩子最年長的。弗羅拉曾經在英國南部多個郵局工作過,第一次是在牛津郡的弗林弗德。1891年,她在弗林弗德郵局,擔任女局長凱茲亞•惠頓夫人的助理。小說中的勞拉也是家中年齡最大的孩子,同樣也是離家到燭鎮郵局當女局長的助理。

  一些讀者不禁要問,為什麽石匠和保姆的女兒能創作出這樣優秀的作品?1907年弗羅拉所居住的溫頓,開了一家公共圖書館,她利用這個機會盡情地閱讀書籍。1911年,在一個名為“女士指南”的散文比賽中,她以一篇關於簡•奧斯汀的300字的散文取勝。隨後,她的寫作就一發不可收拾,頻繁在報刊雜誌上發表短篇小說和各類文章。

  1938年,她將自己少女時代在牛津郡生活的經歷寫成散文,投給了牛津大學出版社。不久這些文章先後被編為《雀起鄉》《燭鎮》《燭鎮綠里》三部曲。1945年,這三本書合並為《雀起鄉到燭鎮》出版。可能因為小說最初是以散文的形式寫作,所以其中有大段關於雀起鄉、燭鎮的風土人情、歷史沿革的描寫,情節也相對松散。而且,由於弗羅拉是個熱心的自然主義者,她的小說充滿了對農民勞作和農業生產的贊美,以及對工業革命先進成果的謹慎樂觀。

  《雀起鄉到燭鎮》出版後,弗羅拉還曾寫了一部名為《希瑟雷》(Heatherley)的續集。她的最後一部書《順流而下》(Still Glides the Stream),於1948年出版,與《雀起鄉到燭鎮》為同類型題材,同樣細致描寫了19世紀晚期至20世紀早期英國鄉下的社會風貌,也同樣容易讓讀者犯起“懷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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