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兽在巴黎|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读后感10篇


热门资讯 2020-08-06 12:19:49 热门资讯
[摘要]《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是一本由刘文著作,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 80元,页数:25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读后 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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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读后感10篇

  《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是一本由刘文著作,陕西人民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9.80元,页数:256,特精心从网络上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读后感(一):小楼明月镇长闲,人生何事缁尘老

  小楼明月镇长闲,人生何事缁尘老

  未能一日寡过

  恨不十年流浪

  ——舒国治

  巴黎之于我,大概是布迪厄,萨特,波伏娃,阿隆,涂尔干聚会、著书、教书的巴黎高师。

  巴黎之于邱妙津,大概是寄托了迷乱与悲伤,幸福与哭泣,还有鹳鸟踟蹰的伤心地。

  巴黎之于刘文,大概就像撒哈拉之于三毛。、喜欢读三毛的书,喜欢里面的自由、梦想、流浪,还有爱情。但是追求自由的三毛,像风,刮过这尘世;像云,飘向远方,更像另一个世界发生的故事,与自己隔着一层尘世。相比之下,刘文笔下的巴黎,更像是此界的巴黎,现在买票,明天就可抵达的另一处撒哈拉。

  《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让人最先想到的是卡尔维诺的名著《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但是此书抛去了卡翁极富想象的写作手法,刘文笔下的巴黎更像是一位远方归来的友人在你面前讲述异国的人、景、事、情。

  刘文不仅是归来的友人,还是一位邻居家的孩子。从小成绩优异,钢琴十级,港中大与巴黎高商毕业,就职于全球最大的会计事务所,但是书中你却看不到她身上的光环,只有一位从青涩到成熟的妹纸,一个热爱跳舞的姑娘,一枚热爱旅行的吃货,一名优秀的摄影师。

  鲱鱼、扇贝、青口、牡蛎、油封鸭腿、马赛鱼汤、勃艮第蜗牛、圣米歇尔蛋卷,算不上吃货的我,看完饕餮盛宴和甜品情节这两章后也会把巴黎列为今后必去的城市,不为卢浮宫,只为那原汁原味的焦糖布丁。

  除了隽永的文字,巴黎风情的装帧与插图也是不得不提的,封面和封底分别是清晨与黄昏的塞纳河,是不是说,巴黎的美,无时无刻?每一张插图,是不是都是刘文在巴黎,在欧洲的回忆?Episode 1 中的那个身穿白色礼服,手拿白色桌布(?)的巴黎帅哥,是后文的L,克里斯多夫,迈克尔,拉斐,还是某个不知名的路人?

  一个二十岁的女孩子,独自一人在异国他乡,一定是很辛苦很辛苦的,但是刘文在书中讲述的都是欢笑,而不是眼泪,是甜美的布丁而不是苦涩的咖啡。即使是分离,在刘文笔下,也充满了淡然,“人与人之间的情感和相处时间的长短从来都不成比例,对的人,因为昙花一现而更显珍贵。”独自旅行令人成熟,是不是这样呢?

  如果只是这些,也许这本书就沦为和其他拿起单反走四方的旅行流水账无异了。对于我,刘文在书中最触动人心的话是:“常常觉得,比人生未知的历险和奇遇更可怕的,是那种一眼就看到老死的时光。”

  羡慕归羡慕,她的潇洒我却是学不来的。

  我们每个人都像生活在蜘蛛网上,被种种人事桎梏,理想和现实的差距常常大的令人绝望。要站起来反抗绝望吗?可惜我不是汪晖笔下的鲁迅。我常常想,生活教会了我如何和生活妥协,磨灭了我内心深处那一丝流浪的灵魂吗?每个人都有不同的人生不同的路,照搬不足取,我的路又在哪里呢?怎么在父母的期望与自己的爱好间达到不纠结呢?

  其实刘文在书里已经做出了回答:“自由和流浪的念头在脑海中一闪而过,然后被‘一定不可能’的声音给自欺欺人地淹没了。来到欧洲才明白,很多事情,并不是不可能,也不是没有能力,只不过是没有勇气,或者沉溺于物质生活太久而忘记了浪漫和潇洒的情状。”

  多读读刘文的书,下次面临选择的时候,应该会有更大的勇气。

  有许多朋友在港中大读书,他们告诉我,香港不是一座适合生活的城市,某些方面是文化的沙漠。读本书的时候我就在想,大概,刘文不久之后还会背上行囊,带给我们新的故事吧。

  赵河通 于2012年10月25日午间应刘文所邀而作

  “小楼明月镇长闲,人生何事缁尘老”出自纳兰性德的《踏莎行》。

  《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读后感(二):刘文,不仅在巴黎,不仅是旅人

  我因为工作的需求,读过很多的游记,也因为工作的需求,接触过很多作者。

  我知道,我不能从几个简单的问题,去了解一个人,或许更不可能从一本书中,得知一个人的性情。

  可抛开人,只看文字,只看那语句间的转承起伏,我还是觉得能阅读刘文的书,真的很好。

  小资,这是一个早已经用烂的词汇,以至于让人很难在第一时间分辨出其中的褒贬味。而如果允许我诚心诚意地避开用“小资”来形容,那最好让我就造个词吧——巴黎。呵呵,本或许好笑,本或许是病句,不过有些犟的我,反正就觉得:刘文,你,很巴黎。

  我喜欢书中的细节,像是女孩在巴黎的街头遇见了陌生的男孩,学画的男子因为前者的美丽,而心心念念地要画下最美的肖像。从不觉得自己漂亮的女孩,有些惊恐,却最终没法抵达男孩的殷切。她本以为只不过时浪漫的人那无处释放的荷尔蒙作祟,却最终透过一笔一划瞧见了真挚。刘文,你很巴黎,不习惯胡搅蛮缠,但却为了旁人的真诚,拼了命地和机场的地勤较劲。

  我喜欢书中的片段,女孩认定自己是被忽略的丑小鸭,却总觉得角落的灯光太暗淡,于是开始了自己关乎“旋转”的追求。本以为那是对于爱情可能的邂逅,可真正融入后才明白或许爱情在某时某刻,会隐匿。当付出变为回报时,没人会责怪投入和认真,只是命运的神奇便在于——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刘文,你很巴黎,爱情中的浪漫是很重要,但没了浪漫的,就真不是爱情吗?就如同埃菲尔铁塔和梵高,或许当成为记忆和岁月的刹那,事物最耀眼的光芒,方能绽放。

  我喜欢书中的故事,女孩有朋友,男的、女的;女孩有梦想,关乎旅途的、关乎生活的;女孩有太多巴黎的故事,就算是不好的,也是最珍贵的。刘文,你很巴黎,字里行间的是法兰西下的执念。有人说法文难学,不只是发音,更是可怕的语法,可不管怎么样法国人永远不会为自己说不上几句英语而卑微。就如同,你的字句,再如何都是你自己的文学梦,任何针锋相对的言语,又有什么截然不同、无法吞咽的味道呢?

  《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读后感(三):没有二逼的青春是浪费的

  有那么一个晚上,我们部门同事聚会,在晚归的途中,我们把车中的音量调到最大,打开车窗让风吹进来,跟着音响里的歌大声合唱。那天大家都很HIGH,唱的,是罗大佑。这真是一个出卖年龄段的名字,因为同车的八五后妹妹完全跟不上我们的节拍……

  前几天看完了这本《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我就想起了那个晚上。我一边无羞耻心地走调大唱罗大佑,一边心潮澎湃地怀念我的青葱岁月。看这本书时的感觉就和唱罗大佑是一样的。只不过我的青春远不如刘文这样的精彩,当她一个人背着相机游走各国的时候,我只是按部就班地上学、毕业、工作……就如同她在一篇文章里所写:“比人生未知的历险更可怕的,是那种一眼就看到老死的时光。”我虽然从小就觉得自己和别人不一样,但最终走的却是殊途同归的路。我觉得我喜欢足球、看NBA比热爱席绢、琼瑶要酷,我觉得我高三还翘课去图书馆看喜欢的书很个性,我鄙视我的历史老师教我的一切,但最终我仍是和所有人一样,浑浑噩噩进了大学,为找工作四处奔波。

  但也正是因为害怕那种一眼看到老死的时光,我放弃了当公务员,选择了现在的工作,虽然经常抱怨多多,也深受体制之苦,但所幸的是,我的未来,或许还存在着一丝丝不一样的可能性。

  旅行,大概是每一个人在青春尚在的时候一定要做的一件事。我记忆里最快乐的旅行,就是我拿着2000块钱和网上认识的朋友一起去桂林。虽然和那种住青年旅社,徒步千里的国际背包客比弱爆了。但现在想起来,有蟑螂的火车卧铺、让人喝的差点醉掉的阳朔西街的爱尔兰咖啡以及如行走画境一般的遇龙河漂流,都是我以后永远不可能再有的单身的、青春的回忆。

  我一度认为青春少年时期的自己非常之二。我会骑一个小时的车去买一本很难买到的漫画,会花光自己当时所有的积蓄买一只准备将来去珠峰大本营用的登山包,会每个周末背上望远镜带一个小喇叭去看一个赛季的足球联赛而晚上赶功课到深夜,也会迷恋某不入流的小明星练得自己PS、网页制作十八般武艺样样俱全……

  我不得不说,虽然《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这本书和犯二的青春没有半毛钱的关系,但我真的看完后,不再憎恶当初那个二逼的我了。或许是刘文对生活的态度感染了我,比如那场没有目的却又戛然而止的南下旅行,一场没有结果甚至没有表白的暧昧情感。这些种种构成了你的青春,无论是好的还是坏的,它如振翅的蝴蝶,造就了现在的这个你。现在我会觉得,即使是二,我的青春也并没有浪费。与其在想不起来就过去了的时光中蹉跎,不如奋不顾身地犯一次傻吧。

  现在的我,已经不再可能像刘文那样独自带着行囊,去随性而至自己喜欢的地方,但放下一些心里的执念,停下脚步去看看身边的美好,这些,还是能做到的。

  《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读后感(四):现在就出发

  我对法国的向往,起源于彼得•梅尔的《普罗旺斯的一年》,书中各种美食美酒、可以亲近的大自然、热情淳朴的人们描述得普罗旺斯好似仙境。之后某天看了《午夜巴黎》,觉得巴黎的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咖啡馆都浪漫的一塌糊涂。那时就想,某一天一定要踏上这片美妙的土地,去看看为大师们所留恋,也被普通人热爱的法国。

  我和大多数人一样,还只是停留在想的阶段,刘文却已经背上背包踏上了旅程。这份勇气和决心,让她拥有了许多珍贵的经历,不只是狂欢、佳肴、美景、艳遇这样的光鲜亮丽,也有夜宿机场、异地迷路、手头拮据等等凄凉辛酸,背后不为人知的坎坷故事必定会更多。梦露说,如果你不能应付我最差的一面,那么你也不值得拥有我最好的一面。正因为刘文能够经得住这些旅途中的痛苦,她才配享受到旅行的乐趣。课无论是鲜花还是荆棘,都是值得珍藏的经历,是整天坐在电脑前的我们无法得到的。

  书中有一句话我深以为然—— “比人生未知的历险更可怕的, 是那种一眼就看到老死的时光。”

  我自认为骨子里也是有一股渴望冒险、渴望出去闯闯的精神的,当周围的人纷纷表示以后要考公务员,天天在办公室里吹空调喝茶聊天玩电脑时,我却对这种所谓的“安稳生活”嗤之以鼻。我害怕会过上每天千篇一律的生活,毕业,工作,结婚生子,波澜不惊的过完一生,老了后回忆从前都找不到一丝闪光点。我更怕我的野心有一天会被时间消磨殆尽,安于平庸的生活,再也没有了出发的欲望,想到梦想时自己都觉得荒唐得可笑。

  梦想,很多人都有着瑰丽炫目的梦想,可光是时刻将梦想挂在嘴上、向大家谈谈自己伟大的梦想已能让他们骄傲和满足,再没有了进一步的行动。

  很多人想口口声声说要实现梦想,可在机会来临时却总是瞻前顾后,下不了决心摆脱种种束缚,只好在庸庸碌碌的生活中和梦想渐行渐远。

  很多人认为梦想就是未来的事,以后再说,等有了钱,有了时间再来考虑。等啊等,就等到了老。而年轻时都没勇气没胆量做的事,老了后又有多大可能来完成?

  于是梦想,永远只能是梦想。

  这本书向我们展示了将梦想化为现实的可能性,只要你迈出了那一步,无数的奇遇就会在前方等待着你,对我确实很有启发。

  背上背包,现在就出发吧。自己亲眼看到、亲身体验到的风景,才是最美丽的。

  《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读后感(五):生命太长,不妨旅行看点儿不一样的

  说实在话,我不太喜欢那类把旅游当成生活的人。我觉得这种人与人交往不大有长性,除了情和性以外的人类其他的美好感情,都是浅尝辄止,稍有异动立马撤。也许这只是我的偏见。

  可是年轻的时候,我也想成为这样的人。那时候做编辑,先是做情感编辑,后来做消费类的。都特喜欢那些为爱走天涯的故事,那些缠绵悱恻,有某个旅行圣地做背景的悲情往事。例如这样的情节常常出现在我面前。

  我走了额,

  去哪儿?

  旅行。

  还回来吗?

  不知道……

  女孩望着男孩离去的背景,怅然若失。

  接下来,翻过杂志的一页,就看到男孩真的是去旅行了。不过他只是重新走了一遍女孩来时的路。她出生的地方,求学,打工,工作,直到最后站在他们相遇的那条街。这样的故事喜欢留给读者一个开放结局,任你最后为他们的爱情唏嘘。

  我想我最开始喜欢旅行,大概是喜欢那种新奇感,那种陌生环境的带来的刺激感,对未来的期盼和暂时的心灵的解脱。年纪大了以后,我常常想,如果一场旅行只有去的路,而没有回来的路时,我是否还会如此期待。我很肯定的告诉自己,不会。旅行无非是离开了自己厌倦的地方,到别人厌倦的地方去。我想我大概会努力让自己在一个地方呆得不那么厌烦,或者成为一个幻想者,捧着类似刘文这种《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的书读。去做一场短暂的心灵旅行,权当拼命工作后的一顿加餐,一场小憩。

  刘文文字的风格,总的感觉小清新加点儿文艺范儿。对于生活有美好的期待,刻意忽视负能量,企图传播正能量。打动我的地方在于,她至少是一个真正的旅行者。她笔下的那些人和场景真实的存在过。也只有经历过的,那些鲜活的生命细节写出来才具有打动人心的力量。例如,刘文写留宿在老夫妇家里的忐忑,搭陌生人车时的长谈,只有精神交流而无关情感诱惑的男女相识。这大概都是旅行中的人才能体会得到吧。初次相遇,人们善于在短暂的接触中表现人性的善,展示自己的美好,同时也能很敏锐地捕捉到它们。传播这种善和美,的确是很让人心情愉悦的一件事。

  举个小小的例子,有一年我到成都出差,只有我一个人。八九月份的天气,闷热无比,一下飞机,就有了中暑的感觉。搭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是个女人,看出来我是外地人,话很多,后来感觉我不舒服,就从储物盒里翻找一瓶仁丹给我吃。这是成都给我留下的最初的美好印象。就在我吃仁丹的功夫,那大姐接了一个电话,似乎是老公打过来要钱的,大姐用我不太能听懂的四川话对着电话跟对方骂起来。由于情绪作用,她踩油门的脚也明显加力。那会儿我根本顾不得因为混沌而无力的四肢,死命地抓住车子上的把手,根本来不及看什么风景。我心里一直在嘀咕,别中暑没死在这儿,再出了车祸就亏大了。

  话说回来,旅游自有其有魅力的地方。无论你以什么方式,走出去,的确能看到不一样的风景,好坏且不论,都是一种历练。如果你没空旅行,那不妨看看刘文的书,看看别人愿意分享的旅行体验。当然,千万别被刘文的话吓到:“你可以在25岁前没有去过巴黎,但你不能在25岁前,还未尝试走出去的勇气。”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的,只要你做自己,哪怕52岁,一样可以拥有旅行的勇气。而且对于漫长的生命周期来说,不同阶段的旅行,你的眼睛自然会选择不一样的风景。

  《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读后感(六):盛开在时光的河流上

  下午的时候接了个中奖的电话,很开心的把号码拉黑。

  浓郁的蛋香混合着奶香涌至舌尖,拉开抽屉,还有个苹果。

  酸酸甜甜的味道充满着口腔,还是想念焦糖布丁的味道。

  从法国回来的作者,回忆了自己的留法岁月。

  巴黎,如雷贯耳的浪漫之都。

  被无数人描述过,原以为,这也不过是本旅游册子。

  很失望的居然不是。

  花了点儿时间,逐字逐句的看完,很久没这么做了,大部分的鸡汤文都是只看故事的,说教的部分都是瞟一眼就完了。

  看介绍,作者在香港待的时间很长,文中也有多处说到“相较香港的规整和秩序,巴黎最大的特色就是散漫和随性。”

  在这里,有着最多的浪漫,最有趣的朋友,最触动心灵的音乐,最浓郁的香甜,同样的也是最丰富多彩的教科书。

  “从身体里找出那些最活波最坚韧的部分,将整个人都拆开重组,然后变得自信勇敢,无坚不摧。”

  一切的规整和秩序在这里被打破。

  正切合书的副标题,“比人生未知的历险更可怕的,是那种一眼就看到老死的时光。”

  多少人走在这条一眼就望到头的路上,去不敢扭头去看看周围的风景。

  作者很爱跳舞,整本书从头到尾都流淌着让人忍不住起舞的乐声,看到很多段落,都羞愧于自己对音乐的严重匮乏,自小的五音不全,让我至今不敢在人前唱歌,更遑论谈论肖邦了,连游戏都跟不上节拍的人,怎么有脸谈论大师了。

  法式大餐闻名于世,是每一个旅人绕不过去的坎,直到心甘情愿的深陷其中。

  有别于中国几大菜系的深厚功力,法式大餐更具有浓重的仪式感。

  从餐前酒开始,到面包,前菜,主食,甜品,咖啡,一轮一轮的轰炸过来,仅仅只是在看书的我都能感觉到肉肉的狂笑声,难以想象,在这样的饮食文化中如安妮海瑟薇这样的美女是如何保持数年如一的瘦削的。

  更有趣的是,作者还特意去学了品酒。

  在这个白酒和啤酒横行天下的国度里,唯一的差别就是白酒的度数,感情深一口闷的粗豪的拼酒文化中成长起来的人,对于品酒有着来自骨子里的不解。

  那“让酒在口腔中充分滚动,在丝绸般的触感里,等待那带有强烈感染力的香味淹没舌头上的每一个味蕾,才可以缓慢咽下,感受那香气滑落喉道时充满身体每一个毛孔的快感”。

  参加一场流动的盛宴,在巴黎的日子,就是在看一部拉长了镜头的法国文艺片。

  这座城市,连呼吸都是历史。

  《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读后感(七):说是一本书,不如说是一个专栏更来得恰当一些!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印象可以用“华丽”二字来诠释,各种妙句对巴黎人文的描述显露出了作者对巴黎这个城市的情感。然而,过分的华丽与过多的个人情感却未免有了点空洞之感,因第一天我便读了170来页,所以对作者形容巴黎这个城市的语句词汇很是敏感,如肖邦的手指、吃完主食不点甜点的后果在前半本书中就出现了多次,哪怕再华丽的辞藻也经不起如此反复单一的形容呀!当然,也有许多经典的语句,是经得住时间的。

  相对于对法国美食、音乐的个人感触,我认为本书的亮点则是作者排版的美图以及对人物的描写,如“忆起跳舞的凡此种种”、“春天与樱桃树”这几篇,给我的感觉就很是亲切可爱!说是一本书,不如说是一个专栏更来得恰当一些!

  至于“城市的秘密声音”,感觉有点大杂烩了,或许作者只是想表达自己最喜欢是巴黎的吧。3星半!

  《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读后感(八):如果再回巴黎,一个旅人

  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房间,窝在床上,让音乐作为背景,打开书,一天好像才开始的样子。捧起刚买的抹茶蛋糕,我用叉子一层一层地将令人满足的甜意送入口中,喝上一杯香浓的好茶,眼前跃出这样的文字:“慢慢吃掉一个蛋糕的过程,总是可以让浮躁的心情渐次安定下来,逐渐就沉浸于眼前的美食而暂时忘却烦恼——这样缓缓靠近幸福,珍惜眼前物的过程,是甜食的独特魔力。那样唾手可得的幸福安宁,实在是再美好的疗伤药不过了。”不知不觉地,好像一身的疲惫已被洗去。

  很难得遇见一本如此激起我共鸣的书,好像由始至终都在和一位情投意合、相见恨晚的挚友畅谈心扉,更确切地说,是听她用娴熟细腻又不造作的文字,讲出我内心深深珍藏的,久待分享的故事。追随着她笔尖所触的光影声色和人来人往,我如同踏上了自己的记忆,按图索骥,一一追溯曾经带给我感动的地方和面孔。那些不经意间扣动我心弦,却又在在下一面淡出脑海的画面,神奇地再次浮现。

  交换回来,自信这一路形形色色的经历,丰满了羽翼,沉淀了思想,顺便也丰富了自己于人前的谈资,助长了小小的虚荣心。读着读着,越来越发现,自己有的,别人也经历过类似,而别人经历过的,自己却没有机会体验一二。还有更多的人,如作者所遇,大胸怀,大视野,大世界。所以现在或是以后,不管遇到什么人,奇人能人高人,还是淡定一点得好。

  说回读这本书的感受。如果我边读边做笔记,那这本书,估计已经密密麻麻,难觅空白了。

  ”对于我,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跋涉,就是迷路,觅食,拖着箱子趿着拖鞋满大街跑“ —— 可不是吗?在希腊,刚侥幸逃过地铁上小偷们的一劫,紧接着就因为没搞清要登的船,加之码头太大,来来回回绕着海奔走。烈日下,拖着行李,流浪般,和亦菲开着自嘲的玩笑,不用看到都能想象自己狼狈的模样。

  ”放在其他任何一个国家,尤其是年轻的新大陆里会被奉为至宝的雕塑和建筑,在这里,只是零星散落在街头巷尾,当地人随意经过毫不旁顾,唯有游客屏息凝神,亦步亦趋,随时随地停下来大声赞叹,疯狂按动快门。这些就是罗马的奢侈,因为早就经过战火,纷争于变革,所以安宁淡漠,宠辱不惊。“对意大利人,我似乎有种怒其不争。一个没落的贵族,怎么能眼看着理应倍加呵护,引以为豪的史迹瑰宝就这般风餐露宿,撇之于不顾呢?作者说他们宠辱不惊,我却觉得他们太不靠谱。或许,我永远无法了解凝固的历史长河与前进的生活步伐是如何被一座城市,一个民族同时坐拥,互相交缠却又相安无事的姿态。这座城市特有的迷人的时间感,真有一种磁力,让你驻足回首,屏息凝神,贪心而奢侈地窥探历史。这不,当初口口声声被我念叨”坑爹“的地方,我又心心念念想要重游了。

  说起圣托里尼岛上的日落,”那全世界最美丽的日落“,还有一段浪漫的故事。当太阳完全隐没的那一瞬间,“一个男子面对一个女子单膝跪地,女子背光而立,轮廓被映成金色,美轮美奂。掌声更响了,男子抱起女子,一口气跑上城堡顶端,而我,在瞬间泪流满面...大约是突然发现,世界上还可以有如此温暖而美好的事情,而这样的事情,竟然是那样唾手可得。”作为全世界数一数二热门的浪漫圣地,我原以为这个地方的浪漫逃不过庸俗和泛滥,然而亲见过爱情海上的日落、星辰和月光,到过岛上那座被电视剧拍成结婚礼堂的教堂门口,看过那对如同公主王子再现的新娘新郎在蓝色的映衬下,穿着圣洁的白色礼服,踩着白色的屋顶起舞,我也只能被这座小岛的美深深折服。

  布拉格,于作者,是一首狂想曲;我的狂想曲,则是威尼斯。华服霓裳,人来人往,耳边环绕花哨的卷舌音,眼前飘过明艳的妆容。三月的威尼斯,本就奏着狂欢主题曲,更何况那是罕见的飘雪的威尼斯!对于她笔下欢快的布拉格,我生出了几许期待,毕竟,夏天的布拉格,我还未曾感受过。这个夏天,让我再次投入欧洲的怀抱,开始一个人的旅行吧!

  爱一个城市,如同爱一个人,”要爱他的全部,是爱他的优点和缺点,能干和任性,聪明和懒散,而不是妄想把他改造成完美的某某某“。走了一圈,最爱还是巴黎。”你接受它的毫无秩序,你接受它的效率低下,你接受它偶尔的懒惰和经常性的傲慢。然而,就会得到它最美好的回眸一笑。“虽然我在巴黎,并没有交到很多印象深刻并保持联络的朋友,但这座城市给我的惊喜和浪漫,仍令我深深感激。巴黎天空的云卷云舒,黄昏时刻的暧昧天色,塞纳河上的柔波荡漾,”锁桥“上的纵情欢笑,这一切的一切,积成我对巴黎无以言喻的依恋和情感,“只好说,巴黎就是巴黎,巴黎的巴黎。”

  我期待继续踏上旅程,再次邂逅命运的神奇。

  《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读后感(九):生活就是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顺着冲动少女vs理智少女那篇文追到这里,再把书看了一小半。我不认识刘文,但不得不说这是个很活泼的女孩,或者说有点精力过剩。她对生活做了很多尝试,很多似乎都不够深入。对于习惯直奔目标的人来说,这些生活的插曲可能都是浪费经历,但是我想她总是有自己的收获和体会的吧。至于何种收获,什么样的感受,没有体验过的人怕是很难理解。我不敢说这种生活状态是好还是坏,只是有种惺惺相惜,相见恨晚的感觉。

  我们都向往有情调的生活,不想被沉闷淹没了。但情调不只关乎心态,那是在衣食无忧之后享受的一种奢侈品。这本该是属于心灵的一段享受。所以我们努力工作,交完房租后,有人在星巴克坐了几个小时,有人宅在家里看了部电影。只要内心闲适满足就好了。所以何必让去过几个国家,消费过什么名牌,掌握了多少才艺.....那些别人追捧、艳羡的东西不一定适合每个人。精力过剩的孩子就去多做些尝试,免得憋坏了;不那么精力充沛的,就享受自己平静的小生活,别让别人的闲言碎语打扰了。总之,别让别人的兴趣爱好指指点点拖垮了自己的生活。

  《如果在巴黎,一个旅人》读后感(十):旅行于我而言

  作者抱怨香港的生活节奏以及社会生活氛围,热爱巴黎的浪漫温柔乡。

  听上去很值得钦羡,因为她也写得很好。

  相比较于生我养我容我的这个小城市,还有无数个小城市里无数的人,无数的小角色小人物,无数的底层劳动工作者,总是觉得,这样的生活只能让某一部分人获得。

  但我真的会想,人一生可能真的要经历一次旅行,一次真正的旅行。

  只是要等到我觉得生活不对劲的时候,心灰意冷,疲惫不堪,觉得一切黯淡无光、生活了无意义的时候。这个时候,可以考虑去旅行。其余的想法,把旅行当做一种玩乐,对我来说并不是很乐在其中。也觉得太费精力了,还是喜欢呆在自己的小天地里,随着思想和想象,学习和感受身边的一切,就足够了。

  其实旅行只是手段,一种经历而已,也只是人生匆匆的一个插曲。对我们大多数人而言,它还是个花钱花精力的东西。

  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即使在我所处的这个平凡无奇的小城市里,也有其独特的气味飘荡在这片区域里。腐臭的垃圾的气味,从门里飘到门外的辣椒炒肉的香味,肮脏的、污浊的、恶心的、作呕的。也有树叶的清香,鲜有花朵的芬芳。要凑到很近的地方才可以嗅到。

  但是,我身边的都是我熟悉的一切。

  是我的世界外最直观的世界。

  没有什么新鲜刺激可言。即使我活到了现在,依然没有感受到喜欢去某个地方旅行的感觉。去面对面地瞻仰那些文物古迹,去拍一下名胜古迹,去感受另一个地方的人文气息。

  就这样。或许等我更大点的时候,会有不同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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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记”是中国古代记录史学的一种文体。意谓随笔记录之言,属野史类史学体裁。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理想国--读书随笔10000字锦集三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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